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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回族禁忌習俗不能不知

回族文化:回族的生活習俗

  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和習俗,而回族人民信仰的是伊斯兰教,他們的禁忌和習俗有許多,信託許多人都知道不能吃豬肉是回族的禁忌之一,那麼,你還知道回族的哪些禁忌和習俗呢?下面的回族文化為您帶來更多內容,一起來領會一下吧。

回族

  回族的禁忌習俗,主要有三大類:
  在飲食方面,禁食豬、狗、驢、騾、馬、貓及一切兇猛禽獸,自死的牲畜、動物以及非伊斯兰教徒宰的牲畜,制止吸煙、喝酒等;

  在信仰方面,制止崇敬偶像等;

  在社會行為等方面,制止放印子錢,玩賭等。

  一、回族的禁豬習俗
  豬是回族群眾最為敏感的一個問題,也是回族習慣習慣中最主要的問題之一。耐久以來,無論遇到什麼壓力和阻力,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豬,禁食豬肉的習慣。

  二、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習俗
  回族在飲食方面,除了禁食豬肉外,還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的肉,禁食兇猛禽獸和自死的牛、駝、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動物與飛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誦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動物等。

別具一格的塔塔爾族民居

  禁食血液
  在伊斯兰教還未發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為一種宗教禁忌。他們以為人的靈魂存在於血液之中,吃血是瀆神行為。

  禁食自死物
  是人們在生涯中積累的一種履歷,怕食物中毒,厥後被寫進《古蘭經》,帶上了宗教色彩。中國伊斯兰教學者劉智在註釋禁食自死物等划準時說:“自死物不能食的緣故原由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氣質之性。本然之性對人生有益,而氣質之性是由血氣而生,為貪惡嗜欲之性,有累於人心者也,以是生物必宰爾後食,這是為了去其血氣。”

  回族由於受伊斯兰教的影響,經由耐久的生長,異常注重飲食的選擇。清代我國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至聖實錄》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驅使而不能食者三,馬、騾、驢也;可以驅使而復可以食者二,駝與牛也;只可供食不能驅使者,羊也。”這就逐步養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習慣,也養成了不吃馬、騾、驢肉的習慣。現在回族對那些性情惡劣,喜吃腌臢,形狀怪異、暴目、鋸牙、鈎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獅、猿、猴、貓、鷹、鷂、鷙、刺蝟、熊、蛇、田雞、黃老鼠等等,對這些器械一律不吃,除非在萬般無奈,保全生命時,可以少吃一點維持生命,但不能吃飽。

  回族對可以食的牛、羊、駱駝、鹿、雞、鴨、鵝、鴿、鶉、兔等畜禽,也要請阿匐或明白宰牲規戒的穆斯林來宰,形成了宰牲定製,即宰前,要洗大凈和小凈。如宰牛、羊、駝時,須用繩子捆綁其兩條前腿和一條後腿。並將這些可食畜禽擺成頭南、尾北、面西的姿勢,宰牲時必須先念誦真主名,俗稱“道太斯米耶”:“比思敏倆習,安拉乎艾克白爾!”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後切斷畜禽的食管、血管、氣管,待控凈血液之後方可剝皮或拔毛摒擋,制止用滾水燙皮、燙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殺的牛、羊、雞等畜禽。

  回族這種稀奇講求的宰牲習慣,從古至今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元代,成吉思汗最先制訂了一條主要的禁令嚴酷制止用斷喉法殺羊,凡宰羊必須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違者要處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窩闊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堅持這條禁令。由於這條禁令有悻於回族宰牲的習慣習慣,以是,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否決。他們不向朝廷獻貢物,迫使統治者收回了這條禁令。

  回族對食海里的動物也有許多講求,不吃形狀不端的水族鱗蚧、螃蟹、魴鯊、鯨、鰵等,不吃那些食小魚的大魚。要吃有頭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鱗的魚。如鯉、鯽、草、鏈等魚。對這些魚類吃時也不屠宰,以為魚的血氣在水,脫離水,血氣之性即無,更主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說過:“我們可以食用兩種非屠宰動物:魚和螞蚱。”回族一樣平常不多吃鴿子肉,傳說鴿子珍愛過穆罕默德,以是回族當中有“吃鴿子肉要用金刀來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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