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上最負盛名的諫臣:魏徵的成就
從看古裝電視劇就知道,古代的酷刑是數不勝數的,許多都是極為殘忍的。以是許多犯罪的不願意招的時刻都市上酷刑,沒有幾個是能挨得已往的。也因此,有許多好人也是因熬不外酷刑坐了冤獄的。那麼,接下來我們一起來民族文化看看滿清十大酷刑,光聽名字就嚇死掉!
一: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俗稱“千刀萬剮”。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另有周文王的宗子伯邑考。
厥後生長加倍細膩,目的照樣要讓囚犯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只是活的時刻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若干刀以後才死。
聽說生長到厥後,每次凌遲要由兩小我私人執行,從腳最先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囚犯氣絕。而聽說囚犯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生長成”死刑的藝術”而受此刑最著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氣絕……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由於崇楨天子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往,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生怕遠高於心理的痛。
中國古代十大名妓,每個都超美!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二、梳洗
這裏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服裝,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現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紀錄,實行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囚犯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樣平常,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紀錄,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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