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卦(外卦)、下卦(內卦)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重疊而成,故每卦中均含兩個八卦。凡居上者稱為上卦(又稱外卦),凡居下者稱為下卦(又稱內卦)。
上下卦可以象徵事物發展的兩個階段,下卦為小成階段,上卦為大成階段;又可象徵事物所處地位的高低,或所居地域的內外、遠近等。
2、爻位
六十四卦每卦各有六爻,分處六級高低不同的等次,象徵事物發展過程中所處的或上或下、或貴或賤的地位、條件、身份等。六爻分處的六級等次,謂爻位。
六爻爻位由下而上依次命名為初、二、三、四、五、上。這種自下而上的排列,表明事物從低級向高級的漸次進展的生長變
六級爻位的基本特點:初位象徵事物發展萌芽,主於潛藏勿用;二位象徵事物薪露頭角,主於適當進取;三位象徵事物功業小成,主於慎普懼審時;四位代表事物進入更高層次;五位象徵事物圓滿成功,主於處盛戒盈;上位象徵事物發展終盡,主於窮極必反。當然,這隻是概其大要,在各卦各爻的具體環境中,由於種種原因,諸爻又有錯綜複雜的變化。舊時亦謂“初”為士民,“二”為卿大夫,“三”為諸侯,“四”為王公、近臣,“五”為天子,“上”為太上皇。
3、正、中、中正
正六十四卦每卦各有六個爻,六個爻的位次有奇偶之分:一(初)、三、五為奇,屬陽位;二、四、六(上)為偶,屬陰位。凡陽爻居陽位,陰爻居陰位,稱之為正(亦稱得正、得位、當位);凡陽爻居陰位,陰位居陽位,稱之為失正(亦稱失位、不當位)。
得正之爻,象徵事物的發展遵循正道,符合規律;失正之爻,象徵背逆正道,違反規律。但此非絕對。在一定條件下得正之爻可能向失正轉化,失正之爻也可能向得正轉4匕。
中六個爻所居位次,二爻居下卦之中位,五爻居上卦之中位,故二、五爻稱之為“中”,象徵事物守持中道,行為不偏。凡陽爻居中位,象徵剛中之德;凡陰爻居中位,象徵柔中之德。中與正相比較,中德又優於正。這是因為二爻和五爻處於卦體的佳位,尤其是五爻處於卦體的最佳位置(尊位),所以中比正更為可貴。舊時占卦得到二、五兩爻者,被稱為得中,內容吉祥的斷語特別多。
中正凡是陰爻居二位,陽爻處五位,則是既中又正,稱之為中正。中正在《易》爻中尤其是美善的象徵。
4、九、六、初、上、爻題
六十四卦的每卦由六個爻組成,而爻又分陽爻、陰爻。陽爻代表奇數,九是個位奇數中最大的數,因而陽爻以数字代表就稱之為九;陰交代表偶數,而六是十以內各個數的平均數,因而陰爻以数字代表就稱之為六。習慣上,人們把六個爻中最下的一爻稱為初,把六爻中最上的一爻稱為上。把爻的性質(陰或陽)和位序合在一起,即成爻題。如乾卦的爻題自下而上分別為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屯卦的爻題自下而上分別為初九、六二、六三、六四、九五、上六。
5、應、比、承、乘
應、比、承、乘反映卦象內部相關兩爻之間的關係。
應是下卦與上卦中相對應之兩爻之間的呼應關係。即下卦的初、二、三分別與上卦的四、五、上相呼應。但須一陰一陽方為相應,否則為不相應。如屯卦中初九與六四相應、六二與九五相應。六三與上六就不相應。兩爻相應,表明兩爻之間的和諧、統一。
比相鄰兩爻之間的比鄰關係。即初與二、二與三、三與四、四與五、五與上各個相比。相比兩爻也須陰陽交錯,方顯親密協調。否則,身近心遠,剛者相敵,柔者誌異。
《周易折中•義例》強調指出,《易》中比應之義,惟四與五比、二與五應最為重要。這是因為五系尊位,所以四近而承之,二遠而應之。近而承之,貴在恭順小心,故剛不如柔;遠而應者,貴在剛毅有為,故柔不如剛。
承在相鄰兩爻中,下方之爻對上方之爻稱之為承。《易》例側重強調以陰承陽為順,即卑微、柔弱者順承尊高、剛強者,求獲援助。如《易經》中以六四陰爻承九五陽爻計16處,斷語皆吉,而以九四承六五亦16處,斷語則凶多吉少。一般說來以陰陽當位相承為吉,不當位的相承多凶。
乘在相鄰的兩爻中,上方之爻對下方之爻稱之為乘。《易》例以陰爻乘陽爻為乘剛,象徵弱者乘凌強者,“小人”乘凌“君子”,爻義多不吉善。而陽爻居陰爻之上則不言乘,認為是理之所常。
6、卦主
每卦六個爻中為主之爻,稱之為卦主。卦主有兩種類型:一是“主卦之主”。此必爻德善美,得位得時者當之,故取五位之爻者為多,他爻也有之。如乾卦的九五爻中、正居尊位,陽則盛,即為主卦之主。二是“成卦之主”,即卦之所由以成者,此不論爻位高低,其德善否,只要卦義因之而起,則皆得為卦主。如夬卦,一陰居卦之終被決,即為成卦為主。各卦《彖傳》之義,往往反映出卦主所在。
7、陽遇陰則通,遇陽則阻
《易》中凡陽爻之行,遇陰爻則通,遇陽爻則阻。故大畜初、二兩陽皆不進,因前臨陽爻受阻,而九三利往,即前行遇陰路通。同理,凡陰爻之行,遇陽爻則通,遇陰爻則阻。驗之諸卦,頗能切合。故有這是全易之精髄之說。
8、初難知、上易知、二多譽、四多懼、三多凶、五多功各卦,初爻的意義較難理解,上爻的意義容易理解。這是因為前者是事物發展的開始,後者則是事物發展的結束。初爻的爻辭擬議事物產生的初端,到了上爻則是事物發展完結而卦義最終形成之時。二爻和四爻同具陰柔的功能,但各居上下卦不同之位,兩者象徵的利害得失也各不相同:二爻處下卦之中,多獲美譽;四爻居上卦之下,靠近君位(五)而多含傾懼。這是因為,陰柔的道理,不利於有遠大作為,其要旨在於慎求“無咎”,其功用在於柔和守中。三爻和五爻同具陽剛的功能而居上下卦不同之位,三爻處下卦之極,多有凶危;五爻處上卦之尊居中,多見功。這是上下貴賤的等級所致。
9、本卦、之卦(變卦)
當一卦之某些爻陰陽屬性發生變化而形成新卦時,則原圭卜稱之謂本卦,新卦稱之謂卦(變卦)。如占卜得到否卦的第五爻為老陽,陽至老極勢將變化為陰爻。五陽變為陰爻后,否卦隨之轉變為晉卦。這裏,否卦就是本卦,晉卦就是之卦,稱之為“否之晉”。過去,占卜問卦,在某種情況下,既要研讀本卦的斷語,又要參閱之卦的斷語。這是因本及之,由之返本的緣故。
10、大、小、往、來
《易》學中的大和小是同陽和陰相對應的,陽剛為大,陰柔為小。
“往”指遠去,“來”指歸來。泰卦卦辭中的“小往大來”,指地坤由下向上,由內向外而往,成為上卦,而天乾由上向下,由外向內而來,成為下卦,謂通泰之時陽者盛(大)而來,陰者衰(小)而往。否卦卦辭中的“大往小來”,即乾居外,似陽往,坤居內,似陰來,謂否閉之時陽氣往而陰氣來。
11、卦時
《易經》六十四卦,每卦各自象徵某一事物、現象在特定背景中的產生、變化、發展的規律。伴隨着卦義,而存在的這種特定背景,《易》例稱之為時。
六十四卦表示六十四時,即塑造出六十四種特定背景,從不同角度喻示自然界及人類社會中某些具有典型意義的事理。如泰卦象徵通泰之時的事理;訟卦象徵爭辯之時的事理;未濟卦象徵事未成之時的事理等。每卦六爻的變化情狀,均規限在特定的時中反映事物發展到某一階段的規律。因此,閱讀六十四卦,不能不把握卦時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