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人死後離婚配偶有補助嗎,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在職工傷死亡人的妻子遺孀補助有年齡限制嗎?,另外,還有人想問企業退休工人去世后,其配偶每月有生活補貼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人死後家人可以為他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在職工傷死亡人的妻子遺孀補助有年齡限制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死後離婚配偶有補助嗎
1、人死後離婚配偶有補助嗎:在職工傷死亡人的妻子遺孀補助有年齡限制嗎?
工亡職工配偶享受親屬撫恤金有年齡限制。
根據勞社部《因工死亡職工親屬範圍規定》第三條(二)項、第四條規定,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屬於因工死亡職工親屬,可以享有親屬撫恤金。但配偶死亡或者再婚,即喪失親屬條件,不再享受親屬撫恤金。
勞動和保障部
《因工死亡職工親屬範圍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本規定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三條上條規定的人員,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親屬撫恤金: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人死後家人可以為他嗎?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第四條領取撫恤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
(一)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就業或參軍的;
(三)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的;
(五)死亡的。
2、人死後離婚配偶有補助嗎:企業退休工人去世后,其配偶每月有生活補貼嗎?
除了全部退還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如果還有餘額),發放規定月數的喪亡補助外,啥也沒有了。
3、人死後離婚配偶有補助嗎:人死後家人可以為他嗎?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自動終結。根據的規定,離婚案件中一方死亡的,訴訟終結。訴訟終結的案件,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就同一訴訟標的再行起訴,也不得再行受理此案,離婚案件中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訴訟終結。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自動終結。
訴訟終結:是指在訴訟進行中,由於出現特定情形,使訴訟程序不能繼續進行下去,或者失去了繼續進行的意義,從而結束訴訟程序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可以適用於訴訟終結的情形有:
1、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2、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3、離婚案件中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4、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關係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訴訟終結並沒有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益問題,因此以裁定的形式決定訴訟終結。
訴訟終結的裁定既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訴訟終結的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效力,當事人不得上訴,也不得申請複議,自裁定送達當事人之日起或宣布之日起發生效力。訴訟終結的案件,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就同一訴訟標的再行起訴,也不得再行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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