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軍婚配偶有什麼特別規定,大家都知道,有人問軍婚全部條例,另外,還有人想問嫁給軍人有什麼限制?,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新婚姻法關於軍婚有何規定,下面就一起來看看軍婚全部條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軍婚配偶有什麼特別規定
1、軍婚配偶有什麼特別規定:軍婚全部條例
2、軍婚配偶有什麼特別規定:嫁給軍人有什麼限制?
嫁個軍人需要經過部隊相關部門審核配偶的條件,比一般公民嚴格,必須是歷史清楚、思想進步、可靠、作風正派的無嚴重傳染病的公民;現役軍人一律不準與外國人或居住在、澳門的人員結婚。
營以下的結婚,必須申請團級機關同意,團以上結婚,必須申請上一級機關同意,然後由所在單位團以上機關出具證明,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結婚登記手續。
那還是最基本的條件啊,還有義務兵是不可以結婚的。士官原則上是不可以和駐地女青年結婚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比如30歲以上士官和中級以上士官是可以經過批准結婚的通常的步驟: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係,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準備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后,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好像要蓋三四個吧。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
(6)拍照片,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就可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軍人結婚登記須持下列
新婚姻法關於軍婚有何規定
(1)戶口
(2)居民
(3)所在單位婚姻狀況證明或持居委會出具並加蓋(街道)婚姻登記專用章的證明
(4)婚前檢查合格證明(參考)
(5)雙方合影彩色照片4張
(6)軍人持團以上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特殊情況加帶:
(1)離過婚的持離婚證原件,一審判決書須出具已生效證明書
(2)喪偶的須持原配偶死亡證明
還有就是結婚麻煩離婚就更麻煩了
編輯本段離婚與軍婚的有關規定
中國規定了軍婚罪,對軍婚予以特別保護。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結婚的行為。
《》第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
在離婚方面,《婚姻法》第26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多次對此規定作出司法解釋,指出: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或者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應先經當事人所在部隊機關、調解,時再由部隊機關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審理判決。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須經軍人同意;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後感情較好,非軍人一方又無重要、正當理由的,應對非軍人一方進行說服,教育其珍惜與軍人的婚姻關係,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婚姻已不能繼續維持的,經調解和好,應當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機關向軍人做好思想工作,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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