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二婚配偶再婚有繼承權嗎,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再婚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嗎?另外,還有人想問再婚雙方對婚前財產是否有繼承權?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我是二婚,我死後婚前財產配偶和他的子女有繼承權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再婚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二婚配偶再婚有繼承權嗎
1、二婚配偶再婚有繼承權嗎:再婚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嗎?
合法登記結婚的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
《繼承法》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二婚配偶再婚有繼承權嗎:再婚雙方對婚前財產是否有繼承權?
3、二婚配偶再婚有繼承權嗎:我是二婚,我死後婚前財產配偶和他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二婚死後婚前財產配偶有繼承權、父母、子女也有繼承權,對方的子女要看具體情況。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這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其去世后,作為他個人的遺產發生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配偶有繼承權,他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要看情況而定。如果形成養子女關係的就有了繼承權。
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份額的分配
《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我是二婚,我死後婚前財產配偶和他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調解會調解或者向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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