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被帶進體罰室體驗羞刑,大家都知道,有人問關於在學校被體罰的作文感想,另外,還有人想問體罰的過程,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女生進)被老師體罰讓在操場上只穿褲跑三圈…,下面就一起來看看關於在學校被體罰的作文感想,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被帶進體罰室體驗羞刑
1、被帶進體罰室體驗羞刑:關於在學校被體罰的作文感想
“上課走神兒罰站1小時,不按時完成作業罰抄5遍課文”,這些被學校沿用了多年的校規按照、法規衡量,都是對學生的侵權行為。最近,記者在河北省香河縣採訪了解到,這裏多所中小學相繼成立了法制處。他們做的一項工作就是對照、法規對原有的“”校規進行梳理、修改。長期以來,許多中小學校從加強學生管理出發,各定了校規。這些校規對學校管理起了很大作用,但一些校規條款不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預防未成年人法等法規精神,學校在不知不覺中了學生合法權益。安平中學過去的《學生管理條例》規定:“對行為惡劣的學生,學校將召開全體師生大會責令其公開檢查並給予相應記過、記大過直至開除處分。”而未成年人保規定:“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未成年人九年義務教育受保護”。如此看來,諸如“公開檢查”、“開除”等校規就是的,現在學校已將這一條取締。又如安平中學校規過去規定:“學生故意損壞公物要罰款”。而學校不具有罰款資格,這一條現在改為“責其按價賠償”。城內第二小學四年級學生小李過去因為上課不專心聽講、不按時完成作業,被老師罰站、掃地、操場跑圈、抄十遍作業是常事兒。他將老師告到了校處,指出“電視上說學校對學生搞體罰是違反未成年人保的”。這件事對校觸動很大,雖然學校處罰學生的動機合理,但手段畢竟是的,他們在梳理校規時取消了十多項類似體罰學生的條款。香河縣第四中學為加強住宿生管理,以前的校規曾規定:“晚上熄燈后不按時就寢將罰‘走讀’一周。”去年,一學生被罰“走讀”,因為家離學校遠、擔心路上出事,這名學生放學后並沒回家,而是去“泡網吧”,晚上在學校附近的同學家睡覺,直到學校開家長會時事情才。現在,這所學校將這條變相體罰的校規以“扣德育分”取而代之。學校在對照法規改校規的同時,還向學生、家長徵求建議增減校規。、挖苦的語言對心理脆弱的學生來說是一種“精神體罰”。記者在香河一中採訪時,一些學生說,他們最反感老師說“你為什麼這麼沒用”、“你是全班最差的”之類的話,這種訓斥的方式不但不解決問題,還了師生感情,老師應該用說服教育的方式做學生思想工作。這些心聲反映到法制處后,學校很快修訂校規,並制定了《教師十條禁用語》張貼在教室內接受學生。
(女生進)被老師體罰讓在操場上只穿褲跑三圈…
2、被帶進體罰室體驗羞刑:體罰的過程
.要體罰孩子就是要讓她害怕,這樣才有效果.對女孩子不可以光打,但是可以讓她穿一些特殊的衣服,比如連、泳裝等,讓她感到有些不舒服。如果捨得的話就用繩子把她手腳捆起來,搓衣板上,至於什麼工具就看看您家裡有什麼了,反正能打的就行,實在沒有就用手吧。打完后要讓孩子在牆角罰站,讓她明白自己做錯了,女孩要光着腳罰站;罰站時孩子如果跑開應再打十下,罰站時間在二十分鐘至半小時左右。學校自動機器懲罰微兒。
除打外,還可以心,女孩可以用尺子打腳背、掐大腿里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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