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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育費調整需再婚配偶贊成嗎,撫育費會扣再婚配偶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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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育費調整需再婚配偶贊成嗎

1、撫育費調整需再婚配偶贊成嗎:撫育費會扣再婚配偶的錢嗎?

1、撫育費調整需再婚配偶贊成嗎:撫育費會扣再婚配偶的錢嗎?

撫育費不會扣再婚配偶的錢。然則從另一方方面來看,撫育費通常會破費再婚伉儷雙方的伉儷配合財富,從而導致再婚配偶財富的相對削減。

[依據]

《民法典》千零八十五條__仳離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育的,另一方應當肩負部門或者所有撫育費。肩負用度的若干和限期的是非,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訊斷。

前款劃定的協議或者訊斷,不故障子女在需要時向怙恃任何一方提出跨越協議或者訊斷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條伉儷在婚姻關係存續時代所得的下列財富,為伉儷的配合財富,歸伉儷配合所有:

(一)人為、獎金、勞務待遇;

(二)生產、謀划、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續或者受贈的財富,然則本法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劃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配合所有的財富。

伉儷對配合財富,有同等的處置權。

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富為伉儷一方的小我私人財富:

(一)一方的婚前財富;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的賠償或者抵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條約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富;

(四)一方專用的生涯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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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註釋(一)

第四十二條民法典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育費”,包羅子女生涯費、教育費、費等用度。

第四十三條婚姻關係存續時代,怙恃雙方或者一方拒不推行撫育子女義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自力生涯的成年子女請求支付撫育費的,應予支持。

第四十九條撫育費的數額,可以憑證子女的現實需要、怙恃雙方的肩負能力和當地的現實生涯水平確定。

有牢靠收入的,撫育費一樣平常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肩負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樣平常不得跨越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牢靠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以依據昔時總收入或者偕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形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撫育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第五十一條怙恃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着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育費。

第五十二條怙恃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育子女並由直接撫育方肩負子女所有撫育費。然則,直接撫育方的撫育能力顯著不能保障子女所需用度,影響子女康健發展的,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條撫育費的給付限期,一樣平常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涯泉源,並能維持當地一樣平常生涯水平的,怙恃可以住手給付撫育費。

第五十四條生父與繼母仳離或者生母與繼父仳離時,對曾受其撫育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差異意繼續撫育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育。

第五十五條仳離后,怙恃一方要求換取子女撫育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添撫育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再婚後一方的撫育費需要另一方肩負嗎

第五十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肩負能力的父或者母增添撫育費的,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現實生涯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現實需要已跨越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添。

第五十九條怙恃不得因子女換取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者母私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回複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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