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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占經 卷一百,開元占經 卷一百

開元占經 卷九十九,開元占經 卷九十九

開元占經 卷九十七,開元占經 卷九十七

開元占經秘笈

開元占經卷一百

 醴泉 河出

 《瑞應圖》曰:“醴泉者,水之精也。王者得地理則出,有仙人以爵酌之。”《運斗樞》曰:“旋星得則醴泉出。”《地鏡》曰:“河徙,是謂陰反,不出五年,有叛臣,兵行,民亡命。河徙一里至三里,是謂失政,且有謀臣;河徙至五里、十里,女主執政,外戚有倒戈;河徙十里已上,人君失道,政在下臣。流水忽易道,君易賢。”

 水涌溢及竭

 《地鏡》曰:“河盈溢,不出三年,國有憂;水忽自盈起,君凶,且洪水。”《運斗樞》曰:“帝壯而奪勢,水決壞山。”注云:“壯年健時見奪勢,故水決壞山,言陰奸行,君危也。”《漢書》曰:“武帝建始二年,北宮井水溢出,王莽之徵也。水流庭,霍氏遂亂。”王隱《晉書》曰:“大興元年,河水竭斷百餘步,兩頭深淺如故,中絕不流。”《後魏書》曰:“前廢帝普大元年,司徒府、大倉前井並溢,占曰:民遷流之象。永熙三年十月,都遷於鄴地。”《地鏡》曰:“井水流出地,若理絕者,臣驕猾,兵方起。”京房《易候》曰:“涌水無處,必流殺人七日,七年賢人滅。”《晉中興征書祥說》曰:“咸安九年,濤水入石頭,殺人,俄而海西公廢。大元十三年十二月戊子,濤水入石頭,毀大船,沈殺人,己亥,江水湧起建康、秣陵,江淹,沒殺人,陰旺之應也。”崔鴻《十六國春秋北燕錄》曰:“龍城東溝竭涸歷年,夏四月,溝中墳起,有聲,俄而泉湧出,閩尚曰:溝中墳起,所謂深谷為陵,泉湧出所謂百川沸騰,陰旺之所致也,國及家井自沸溢,君將亡覆之,期三十日,水忽自竭,邑虛,不吉。都邑中水無故自絕及易處者,邑人徙亡。”
開元占經  卷一百
 河壅

 《地鏡》曰:“河大壅,下臣執政,或主洪水色變,不出六年,易王,女主亡。”《漢書五行志》曰:“水,北方,終藏萬物者也,其於人性,命終而形藏,精神放越,賢人為宗廟,以收魂氣,春秋祭祀,以終孝道。若不敬鬼神,政令逆,則水失其性,百川逆溢,壞縣鄉邑,溺人民,及淫雨傷稼,是水不潤下。”《尚書大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潛潭巴》曰:“河水逆流,怨氣甚。”《地鏡》曰:“水逆流,是謂道逆,不出二年,兵從女主起。”《國語》曰:“靈王二十年,谷、洛二水斗,毀王宮。”又曰:“水忽不流,婦人惑,政亂令廢,不出五年,亡國;水一年不流,有反臣。”《漢五行志》曰:“谷、洛斗,劉向以謂近火、�l水,以《傳》推之,四瀆比諸侯,洛其次,卿醫生象,卿醫生將分爭,以危王室也。”《地鏡》曰:“流水忽停,天下飢;停水流,天下兵。”《續漢書》曰:“桓帝永興二年,彭城泗水增進逆流,永壽元年六月,洛水溢至津,城門流物,是時皇后兄冀秉政,疾忠直,后遂誅滅。”

 水赤

 京房《易候》曰:“宮水化為血,七月,七年,賢人滅。”《古今注》曰:“安帝延平六年,河東水化為血。”《異苑》曰:“勃勃虜都長安,端門外井人常宿汲停水壅,中夜砰磕有聲,視水如血,中有丹魚,長三尺而有赤光,國尋滅。”京房《易候》曰:“水自赤,光如血,其國有流血。”《地鏡》曰:“水赤如血,邑有流血。”《晉朝雜事》曰:“元康六年,彭城泗水赤如血。”京氏《對災異》曰:“河水赤者,獄有冤恨,誅殺欠妥,則致河水赤也。其救也,正獄刑,解疑罪。”京房《易傳》曰:“君湎於酒,淫於色,賢人潛,國家危,厥異流水赤。”《漢五行志》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漢書》曰:“廣陵王胥宮中池水變,魚死,王為事誅。”《後魏書》曰:“太祖登國中,河南有虎七,卧於河側,三日及去,后一年,蚍蜉白鹿盡渡河北,后一年,河水赤如血,此衛辰消亡之應,及誅其族類,悉投之河,其地遂空。”《地鏡》曰:“井水赤,邑虛,相攻,主亡。”

 水黃濁 水清 水無魚 水自臭

 《地鏡》曰:“君井若黃濁,政令不明;清水忽自濁,天下將死;國及家井濁,皆君主將亡覆之,期三十日。”《易乾鑿度》曰:“孔子曰:天之將降喜,應河水清三日。清變白,白變赤,赤變黑,黑變黃,各三日,河水安,天下乃清。”《續漢書》曰:“延熹九年,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襄揩上言:河者,諸侯之象;清者,陽明之徵。豈諸侯有窺京都計邪?其明年,桓帝晏駕,征解漬亭侯為漢嗣,是為孝靈天子。”《地鏡曰》:“澤泉水無魚,天王無居。”《地鏡》曰:“國及家井臭,君將亡覆之,期三十日。”《吳志》曰:“諸葛恪將誅,盥漱,聞水腥臭,侍者授衣,衣服亦自夭。恪怪其故,易衣,易水,其臭如初。”

 水出高山 水出朝市 水沸

 《禮記威儀》曰:“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則蒙水出於山。”京房《易候》曰:“水無故高山上出,邑亡,起兵。”《地鏡》曰:“山石崖有水出,主有謀不成;水忽自出山上,兵且作。”《地鏡》曰:“水忽出於朝市,兵且作。”京房《易候》曰:“水無故市中出,邑兵大作。”《地鏡》曰:“君井涌沸,宗廟失墮。”票據曰:“夏桀德衰,岱山泉沸。”京房《易候》曰:“泉水沸,此謂賤人將貴,王者掉臂骨血,不親九族,厥德已,泉涌沸。”京房《對災異》曰:“江河沸者,有聲無實,此為執政者懷奸不公,眾邪並聚,則致此災。不救,必有叛君謀其政也。令百官舉公直,選有德,置於政。井水沸者,謂人君好用讒邪所致也。”《崖頭易林》曰:“井水沸,不能安居。”

 水中火出 水鳴 水出異物 井自出 井中氣出 澤枯 火不炎上

 京房《對災異》曰:“水中火出,何?所謂陰氣溢,亡陽施也。女妃無陽,則敵氣溢,至水中火出。不救,有天殃,陰害陽。其救也,正妃妾,率後宮,施下令,誥四方,嫁貞女,賜鰥寡,此災即消。”《地鏡》曰:“澤水忽自鳴,國民哀;若作金聲,土地盤據;國及家井有音聲,皆君主將亡覆之,期三十日。”《地鏡》曰:“凡水中忽見異物,皆為大旱。”《瑞應圖》曰:“井不鑿自成,王者清凈,則出流,有仙人至之徵。”《地鏡》曰:“井中氣直上叩天,而王走民間,國大衰損,兵起。”京房曰:“澤枯歲貧,國易臣,不出三年,客辭。”《尚書大傳》曰:“棄執法,逐元勛,殺冢子,妾為妻,則火不炎上。”(君上行此四者,為天南宮之政官,於地,為火無故燔熾為害,是不上。)《漢五行志》曰:“讒夫昌,邪勝正,則火失其性,宗廟宮館災,是火不炎上也。”

 火無煙

 《南燕錄》曰:“慕容超大正五年,南郊柴燎焰起而煙不出,靈台張光令私於中書侍郎王景暉曰:煙者,國之種,今火旺煙滅,國其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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