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占經 卷十六,開元占經 卷十六
開元占經 卷十五,開元占經 卷十五
開元占經天文占星展望學秘笈
開元占經 卷十七月佔七
候月蝕一
京氏曰:“月生三日,無光魄,其必蝕。”京房《易飛候》曰:“孟月六日而暈,月蝕;仲月七日暈,月蝕;季月八日暈,其月蝕。”《易緯萌氣樞》曰:“候月盡蝕,視水中不見影者,月盡蝕。”
月薄蝕二
《帝覽嬉》曰:“月赤黃無光,曰薄;毀傷,曰蝕,皆不祥,善惡各有為其國。”京房《易傳》曰:“日月不交而蝕,曰薄。”孟康曰:“日月無光,曰薄。”《易豐卦》曰:“月盈則食。”《釋名》曰:“日月虧曰蝕;稍侵,虧如蟲食草木恭弘=叶 恭弘也。”《詩》曰:“彼月而食,則惟其常;這天而食,於何不藏。”班固《天文志》曰:昔人有言曰:“天下太平,五星循度,無有逆行者,日不蝕朔,月不蝕望。”王充《論衡》曰:“王者,有至德之萌;日月無朔望之異。”(異謂蝕之)《京氏占》曰:“月與日相衝,分天下之半,循於黃道,鳥兔相衝,光盛威重,數盈理極,危亡之災,一時頓盡,遂使太陽,奪其光華,暗虛虧其體質;小潛則小虧,大驕則大滅,此理數之常數也。”《洛書》曰:“日月當用兵擊之。若安居,日月蝕不能出軍。日蝕之歲,不能出軍;月蝕之月,不能出軍。”甘氏曰:“無道之國,日月過之薄蝕,兵之所攻,國家壞亡,又以有喪。”《洪範傳》曰:“人君失序,國不明,臣不瞀亂,群陰蔽陽,則日月薄蝕;含糊無光,四方�起,背�W縱橫,賊亂交爭,兵革并行。”《春秋緯考異郵》曰:“麟龍斗,日月蝕。”(按《淮南鴻烈》曰:麒麟斗,則日月蝕之。)《河圖帝覽嬉》曰:“月薄所宿,國主疾。”《春秋緯感精符》曰:“臣下大恣橫,則日月薄於晦。”《石氏曰》曰:“日蝕,其鄉有拔邑大戰。”《石氏占》曰:“師出門而月蝕,當其國之野,大北;一曰軍死爾後生。”《石氏占》曰:“月蝕三日,有雨事解,不佔;一雲七日。”(其雨用戶雪必須普霈,如微不解。)《雒書雒罪級》曰:“月蝕既,不吉,刑法失命。”《荊州占》曰:“謀臣以直死,月為之數蝕。”《帝覽嬉》曰:“月蝕所宿國,朱紫死。用兵者從月蝕之面攻城,取地。日亦然。”《荊州占》曰:“日月蝕,當其國,君王死。又,攻戰從蝕所擊之者,勝。”《尚書緯刑德放》曰:“當赦而不赦,月為之蝕。”董仲舒《對災異》曰:“臣行刑罰,執法不得其中;怨氣盛,並濫及良善,則月蝕。”《河圖帝覽嬉》曰:“月蝕所宿國,朱紫死;又曰其鄉有拔邑大戰。”《易緯通卦驗》曰:“月蝕曰:“月蝕者,人君行適時時專受所致也。不救,則致水害,壞城。”《荊州占》曰:“月蝕,則失刑之國當之。”京房《易房》曰:“月蝕,失刑;所宿之國當之。”《帝覽嬉》曰:“兵常在內而月蝕,其國受殃;又曰兵未起而月蝕,所當之國起兵,戰不勝。”京房《易飛候》曰:“月當交而蝕,君子道長,小人性消。”夏氏曰:“月蝕出軍,軍折傷後有失。”《帝覽嬉》曰:“月滿而蝕,兩軍相當必戰,無軍兵必出,將死於野。”
月蝕早晚三
《帝覽嬉》曰:“月蝕以晨,相及太子當之;以夕,君當之。”
月蝕所起方四
《荊州占》曰:“月蝕起南方,男子惡之;起北方,女子惡之;起東方,少者惡之;起西方,老者惡之。”《帝覽嬉》曰:“月未望而蝕,從上始而盡無光,天子坐之。”《帝覽嬉》曰:“月蝕東方,其月中有惡風;月蝕西方,主人為客。”《帝覽嬉》曰:“月蝕從上始,謂之失道,國君當之,從下始,謂之失法,將軍當之;從傍始,謂之失令,相當之;又曰從上始為君親,從下始為赤子蝕,其陰為女蝕。”
月蝕既及中分五
《帝覽嬉》曰:“月蝕盡,女主當之。”《荊州占》曰:“月盡蝕,當其下者,君死;一曰有死相。”《河圖帝覽嬉》曰:“有軍在外而月蝕盡者,軍罷帥。”《荊州占》曰:“月蝕盡,有大戰,軍破、將死、拔邑、亡地;蝕不盡,軍破、將不死。”京房《妖占》曰:“以十五日蝕而盡,此謂毀亡,其君有喪,若水。”京房《易飛候》曰:“月蝕盡,則有亡國;不盡,有失地。”《荊州占》曰:“月蝕盡,大人憂,月曰糴貴,又曰豪族滅勢,家絕。”石氏曰:“月蝕不盡,光耀散,臣之象。”石氏曰:“月蝕盡,光耀亡,君之殃。”《刑德放》曰:“五刑當輕,反重虐酷,忽月蝕消既,行失繩墨,洪水淫枯旱;其救之也,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石氏曰:“月蝕中分,不出五分,國有憂,兵敗、軍亡。”
月蝕變色六
《荊州占》曰:“月蝕青色,人民多死者,五穀有傷,糴且大貴,望之下游,皆不出一年,各為其國災;月蝕紅色者,君為客,不出其年;蝕黃色者,不出其年,有立諸侯為國者;月蝕白色,其國失地,若有喪。”《荊州占》曰:“月蝕盡者,糴貴,各為國。月已蝕而青者,為憂;月已蝕而赤者,為兵;月已蝕而黃者,為財;月已蝕而白者,為喪;月已蝕而黑者,為水。”(蕭子顯《齊書》曰:“永泰元年正月乙亥,月蝕,色赤如血,二日而大司馬王敬則舉兵反。)
月蝕而暈斗月並蝕七
京房《易飛候》曰:“月暈蝕殃祥;得其日者吉,得其時者凶。”石氏曰:“月蝕而暈,其國君主惡之。”《荊州占》曰:“月暈而蝕,人相食。”石氏曰:“月斗薄而蝕,有軍必戰,無兵兵起。”石氏曰:“兩月並蝕,天下大亂。”
月蝕雲氣入月中又有風雨八
《荊州占》曰:“月蝕,有氣從外來,入月中,主人凶,氣從中出,客凶,氣南行,南軍凶;北器械者亦然。”
月一月再蝕九
《帝覽嬉》曰:“軍在外,一月而再蝕,將還兵其國,戰不勝。”月未望而蝕十石氏曰:“月生三日而蝕盡,是謂大殃,國有喪。”甘氏曰:“月生十日至十四日而蝕,天下兵起。”(如望在十四,依垣占。)石氏曰:“十五日出而蝕,國破消亡。”(如望在十五亦然。)
月四時蝕十一
京氏曰:“月春蝕,歲惡,將軍死,一曰有憂;夏蝕,旱,憂殺;秋蝕,羌兵起;冬蝕,其國飢,有女喪。”京房《易候》曰:“月春蝕,有憂;夏蝕,有兵起,民無有一月糧,糴貴。《荊州占》曰:“孟春月蝕,賤人當之;仲春蝕,朱紫當之;季春蝕,人主當之。”《帝覽嬉》曰:“月春蝕東方,王死之;夏蝕南方,王死之;季夏蝕中央,王死之;秋蝕西方,王死之;冬蝕北方,王死之,國以謀亡。”《荊州占》曰:“月夏蝕南方,歲飢;秋蝕西方,兵起。”
月十二月蝕十二
《荊州占》曰:“正月蝕,有災異蟲。一曰燕受災,期在七月之後。”《帝覽嬉》曰:“正月月蝕,賤人病,糴石二千;二月月蝕,朱紫病,糴石二千;三月月蝕,人主當之,糴石四千;四月月蝕,人主當之;五月月蝕,年飢;六月月蝕,赤地千里;七月月蝕,有兵;八月月蝕,兵罷;九月月蝕,年飢;一曰有戰;十月月蝕,藏谷,一曰起軍;十一月月蝕,有喪,兵圍城夏,軍殺將;十二月月蝕,不盡,是謂當其數,不佔。”《荊州占》曰:“正月月蝕,歲災。上旬蝕;旱,中旬蝕,蟲;下旬蝕,賤人死。”《荊州占》曰:“十二月月蝕,吳國受災,期六月;一曰有流民,盡乃以日辰占其野。”《荊州占》曰:“十二月月蝕,來年國有大事,小兵起。”
月十干蝕十三
《洛書》曰:“月以甲乙日蝕,年多魚;丙丁日蝕,年飢;一曰年穀收。戊己日蝕,無耕下田;庚辛日蝕,高田不入,凶;壬癸蝕,其歲和美。司馬遷《天官書》曰:“月蝕甲乙,四海之外,不佔;丙丁,淮海,岱也,戊己、中州,河濟也;庚辛、西嶽以南;壬癸,恆山以北;月蝕皆將軍當之。”
南方蝕十四
《荊州占》曰:“蝕辰巳地,來年麥傷,春蟲;蝕千未地,禾稼少實,麥夏傷。”
月行五星暈而蝕十五
甘氏曰:“月行宿歲星而蝕,民相食,粟石千文,司農憂。”《荊州占》曰:“月暈歲星而蝕,天下大戰。”甘氏曰:“月行宿熒惑而蝕,天下破亡,有憂;期不出三年。”《荊州占》曰:“月犯熒惑,暈而蝕,天下破亡,失地,上將有憂,期不出三年。”《帝覽嬉》曰:“月犯熒惑,暈而蝕,天下破亡地,上將有憂;蝕盡者,王位也;不盡者,大臣位也;近期三月,遠期三年。”甘氏曰:“月行宿填星而蝕,其國以伐,飢亡。”《巫咸占》曰:“月當填星而蝕,其國有土功之事。”甘氏曰:“月行宿太白而蝕,強國戰,不勝亡城,上將有兩心;不出三年。”《荊州占》曰:“月宿太白,暈而蝕,其國有強兵,若戰而亡。”甘氏曰:“月行宿辰星而蝕,其國有女亂而亡國;期三年,若五年。”
月在東方七宿而蝕十六
石氏曰:“月蝕在角、亢,刑法之臣有當黜者。”《黃帝占》曰:“月入角而蝕,將使有憂,國門四閉,其邦凶。”陳卓曰:“月蝕於角,其君死。”甘氏曰:“月在亢中蝕,其君邦有憂。”《黃帝占》曰:“蝕在氐中,天子憂疾;一曰妃后憂疾。”石氏曰:“月在氐中蝕,大臣死,后惡之;一曰後宮惡之;王者復禮,以赦除之。”《荊州占》曰:“在氐、房蝕,主治耕之臣當有黜者。”石氏曰:“月在房而蝕,公卿醫生在憂,當有黜者。”石氏曰:“月在房蝕,王者有憂,皆亂大臣專政,必有憂病。”京氏《妖占》曰:“月蝕於房,天子有喪。”郗萌曰:“月蝕房心間,人主有兵害。”石氏曰:“月在心蝕,人主惡之,太子庶子有憂,三公有死者。”郗萌曰:“月蝕,臣伐主,內亂。”《荊州占》曰:“月在心蝕,三公諸候有當黜者。”甘氏曰:“月蝕尾、箕,后族有刑罪,若妾有坐者,後有憂。”石氏曰:“月在尾、箕而蝕,主御者及樂人有當黜者。”郗曰:“月蝕於箕,為風;一曰車騎發。”陳卓曰:“月宿箕而蝕,人相食。”
月在北方七宿而蝕十七
甘氏曰:“月在南斗而蝕,將相有憂,飢、凶。”甘氏曰:“月入牽牛度而蝕,其國叛兵起。”甘氏曰:“月在須女而蝕,邦有女主憂,天下女功廢。”郗萌曰:“月在須女而蝕,宮中有巫咒詛禱祝以求,幸有當黜者。”《黃帝占》曰:“月蝕在虛而蝕,邦有崩喪,天下改服,期九十日。郗萌曰:“月蝕虛、危,民多去其室;一曰大戰。”郗萌曰:“月在虛、危而蝕,主刀,主刀劍衣履金玉之臣有當黜者。”甘氏曰:“月蝕危,不有崩喪,必有大臣薨,天下改服。”石氏曰:“月在危而蝕,刀劍之官憂;一曰月在虛、危而蝕,戒在衣履金玉之臣有黜者;一曰必有恐慌之事。”石氏曰:“月蝕危,不有病主,必有大喪,天下改服。”甘氏曰:“月在營室而蝕,為軍族士眾之潰。”石氏曰:“月蝕營室,雄師絕糧。”郗萌占曰:“月在營室而蝕,陰道毀,不能化生,有黜削之罪。”《玄冥占》曰:“月在東壁而蝕,大臣有戮,文章者執。”
月在西方七宿而蝕十八
石氏曰:“月在奎而蝕,有大臣憂,削凶;期九十日。”石氏曰:“月奎度中,魯國凶,一曰邦君不安,白衣之會。”《郗萌占》曰:“月在奎而蝕,主邊兵之臣有當黜者。”《海中占》曰:“月蝕於奎,上將軍有謀。”石氏曰:“月在奎、婁而蝕,主聚斂之臣有黜者。”甘氏曰:“月蝕婁,皇后犯危,大臣受誅。”《海中占》曰:“月蝕婁,其國有王事。”郗萌曰:“月宿婁而蝕,人相食。”《黃帝占》曰:“月在骨而蝕,王者相吞食,大邑亡主,上將亡軍;一曰委轄之臣有罪。”甘氏曰:“月在昴而蝕,皇後有憂;一曰虐吏憂。”郗萌曰:“月在昴而蝕,人相食。”石氏曰:“月在昴而蝕,大臣貴,女失職。”郗萌曰:“月在昴而蝕,人相食。”郗萌曰:“月在昴、畢而蝕,天下聚;又曰主獄之臣有黜者。”甘氏曰:“月蝕在畢,有邊使者凶,若邊國有臣誅,不出一年。”京房《妖占》曰:“月蝕在畢,天下有小兵。”郗萌曰:“月宿畢而蝕,人相食。”郗萌曰:“月在觜、參而蝕,主兵之臣當黜之。”甘氏曰:“月在觜蝕,主殺臣。”石氏曰:“月在參而蝕,旱,赤地千里,人民飢。”甘氏曰:“月在參而蝕,貴臣誅,大飢,人相食;一曰貴臣謀。”《海中占》曰:“月蝕於參,兵在外,上將死,其國有憂,天下更令。”
月在南方七宿而蝕十九
石氏曰:“月在井、鬼而蝕,主人主五祠之官憂。”甘氏曰:“月在東井而蝕,大臣誅,一曰大臣謀,皇后不安,五穀不登。”陳卓曰:“月在東井而蝕,其海內亂。”甘氏曰:“月在輿鬼而蝕,廢貴臣,後有憂,天下不安;期一年,遠三年。”石氏曰:“月在柳而蝕,大臣有黜者。”甘氏曰:“月在柳而燭,主虞水官有當黜者。”郗萌曰:“月宿注而蝕,人相食。”注者柳之別名。”甘氏曰:“月在七星而蝕,正陽虧太陰星,大臣有暴誅,國大飢;又曰主詞事者憂黜。”郗萌曰:“月有七星而蝕,主道橋門戶之臣有當黜者。”甘氏曰:“月在張而蝕,朱紫失勢,皇後有憂,期七十日。”郗萌曰:“月在張而蝕,人相食。”甘氏曰:“月在張而蝕,水衡虞人當有黜者。”甘氏曰:“月在翼而蝕,忠臣見譖言,清正者亡,不出其年。”郗萌曰:“月在翼而蝕,主車駕之臣有黜者。”甘氏曰:“月在軫而蝕,貴臣亡;一曰后不安,期百八十日。”郗萌曰:“月在軫而蝕,車騎發。”
月犯石氏中官而蝕二十
《荊州占》曰:“月在建而蝕,后妃�P娣有當黜者。”石氏曰:“月在太微而蝕,有破國易王。”
月在石氏外官而蝕二十一
石氏曰:“月在弧、狼而蝕,主供養之官當黜者;一曰食者亡。”
救月蝕二十二
《海中占》曰:“月蝕,王者以救,除咎則安;又曰:月蝕,清刑明罰,敕法。”《周禮地訟事徒》曰:“救月蝕,則詔王鼓。鄭玄曰:救日月食,王者必親擊鼓。《禮記婚義》曰:“婦教不修,陰事不得,謫見於天,月為之食。是故月蝕則后素服而修六宮之職,盪天下之陰事。”《星傳》曰:“月者、刑也,月蝕修刑。”(鄭玄曰:救月蝕,王必親擊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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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占經 卷十四,開元占經 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