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占經 卷十,開元占經 卷十
開元占經 卷九,開元占經 卷九
開元占經天文占星展望學秘笈
開元占經 卷十一月佔一
月名體
皇甫謐《年曆》曰:“月者,群陰之宗,光內影月以宵耀,名曰夜光。”《易說卦》曰:“坎為月。”《河圖帝覽嬉》曰:“月者,金之精。”《春秋感精符》曰:“月者,陰之精,地之理。”《廣雅》曰:“夜光謂之月。”《天宮書》曰:“太陰之精,上為月。月者,天地之陰,金之精也。”王子年《拾遺記》曰:“瀛洲水精為月。”《禮記》曰:“月者,闕也。”范子《計然》曰:“月者,水也。”《淮南子》曰:“月者,天之使也;水氣之精者,為月。”《漢書李尋上疏》曰:“月者,從陰之長,妃后、大臣、諸侯之象。”張衡《靈憲》曰:“月者,陰精之宗,積而成象。兔蛤焉,陰之類,數偶也。並羿請不死之葯於西王母,娥竊之以奔月,遂託身於月,是謂蟾蜍。”《春秋演孔圖》曰:“蟾蜍,月精也。”楊泉《物理論》曰:“月陰之精,其形也圓,其質也清,稟日之光,而見其體;日不照,則謂之魄。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二弦之日,日照其側,人觀其旁,故半照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裹。故不見也。”
月行度二
四十分日之七百四十三奇一,則遲疾之一終而復始矣。月朔而晨見東方,謂之側匿,行遲也;月晦而夕見西方,謂之�I,行疾也;遲疾相通,謂之平;行一日十三度六十七分度之二十五半,二十七日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七百四十三奇一而周天矣。一年月十三周天,有閏之年則十周圍天。與日合度,是為月朔。日月相與東行;日行遲,而月行疾;二十九日一千三百四十分日之七百一十一則月周天復還及日,即二朔去之日數也。《春秋元命包》曰:“日月右行,周天二十三萬里。”《河圖》曰:“曰:“日、月、五星同志,過牽牛、女、虛、危、室、壁、奎、胃、昴,皆行其南,去之九尺;畢北七尺,觜、參北一丈三尺;貫井,出鬼南六尺;出柳北六尺;出七星、張北一丈三尺;出、翼、軫北一丈三天;貫角、亢,出氐南二尺;出房左右服間,出心北二尺,屋北十尺;出箕北六尺;貫斗至牛,這天、月、五星行常道也。”《洛書》曰:“日、月、五星,行歷左角內;行左亢外四尺;歷左右氐;外行房兩服間;行心內六尺;行尾內十八尺;行箕內十二尺;行斗柄中一尺;行牛中,行女外四尺;行虛外六尺,行危外十三尺;行室外十六尺,行壁外十三尺;行奎外十三尺;行婁外九尺;行胃外十一尺;行昴外五尺;歷畢左角;行觜內六尺;行參內十八尺;行井中;行鬼外十四尺;行柳內九天;行七星內十五尺;行張內十八尺;行翼內十六尺;行軫內十三尺。在上者為北,這天、月、五星之正道也。”
月行盈縮三
石氏曰:“明王在上,月行依道;若主不明,臣執勢,則月行失道。大臣用事,背公向私,兵刑失道,則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威,擅權則或進退�I�H;皆君臣刑德不正之咎也。有不如常,隨事占其休咎;月行疾,則君刑緩;行遲,則君刑急。月之與日,遲疾勢殊,而事勢異也。是故人君月有變,則省刑以德,恩從肆赦,故春秋有眚災友肆赦。”劉向《洪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I;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I則王侯其舒言、政緩,則陽行遲、陰行疾也。側匿則王侯其肅言、政急,則陽行疾、陰行遲也。舒者,臣驕而執政也。肅者,臣下恐懼太甚也。”劉歆曰:“舒者王侯殿意專政,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肅者,王侯縮訥不任事,臣下馳縱,故行遲也。”《春秋運斗樞》曰:“主勢集於后族,群妃之黨,橫僭為害,則月盈。”京房《易飛候》曰:“月生八日當中,五日六日而中,有兵在列,大戰。”《荊州占》曰:“月行疾,天下有急事。”又曰:“月行過急,姦邪起,月行不及度,多留事。”又曰:“入月五日,昏而月中,急兵大起,糴大貴。”又曰:大月八日昏中,小月七日昏中;太過有兵事,不及度有喪事。”
月行陰陽四
京氏《對災異》曰:“人君好用佞邪,朝無忠臣,則月失其行。”班固《天文志》曰:“月失節度而妄行,出陽道,則旱風;出陰道,則陰雨。”京房《妖占》曰:“月行南為旱,行北為水;當道天門、駟之間,天下大安,五穀大得,人主延年益壽。”《河圖帝覽嬉》曰:“月行一歲,不三出昴畢間,來年有兵。”郗萌曰:“月不道器械咸,必有賊。”京房《易飛候》曰:“月人八日,北向陰國,亡地;月不盡八日,北向陽國,亡地。”
月灼爍五
《易萌氣樞》曰:“臣道修,則月明有光。”《高宗占》曰:“月出如盛天下,且有主治也。”《尚書考靈曜》曰:“五政不失,日月灼爍;五政,謂四時及夏日之政也。”《禮緯含文嘉》曰:“君道尊而制命,剋日月精明。”《黃帝占》曰:“有道之國,日月過之即明,人君吉昌,人民安樂。”孫氏《瑞應圖》曰:“人君不假臣下以權,則日月揚光。”甘氏曰:“月全心,清明烈照,天主內明,必有延慶。”
月變色六
《河圖帝覽嬉》曰:“日光如張炬火,所宿其國,立王亦立上卿。”京氏《妖占》曰:“月變色,青為飢與疫,赤為爭與兵,黃為德與喜,白為旱與喪,黑為水,民半死。”《京房占》曰:“君幼弱,月青色。”京房《易飛候》曰:“月生八日,當玄兔色,上旬糴貴,無則上旬糴賤。不盡八日,色,下旬糴貴,無則豐,而下旬賤。”《荊州占》曰:“月赤如赭,上將死於野;又曰月赤如血,有死王。以宿占國。”《荊州占》曰:“月生而色黃,主人受其殃;月二十八日,其色黃,攻地入,客受殃。”《河圖帝覽嬉》曰:“月入而黃,主人受殃;出而黃赤,客受其謫,赤三日不復,主人戰有勝。”《河圖帝覽嬉》曰:“月生三日,其中縵縵如絲布狀,其野虛;兵在內盡出,然外主人不勝。”
月光盛七
郗萌占曰:“月初生盛,女主持政。”京氏《易飛候》曰:“月之光如張芒,所宿之國立君;三齊所宿之國,立將軍,上卿。”《荊州占》曰:“月上弦巳后盛,君無戕德,臣執職權,人背君,尊其臣。”
月無光八
《太公陰秘》曰:“君不明,臣不忠,故月無光;月不明見變,變不救,殃禍生,臣欲反,主失名。其救也;安國民,用賢人,弱者扶,無則害。”《黃帝佔用兵要訣》曰:“沉陰,日月俱無光,晝不見日,夜不見月,星皆有雲障之而不雨。此為君臣俱有陰謀,兩敵相當,陰相圖議也。若晝陰夜月出,君謀臣;夜陰晝日出,臣謀君,下逆上也。”甘氏曰:“人君宰相,不從四時行令,刑罰不時,大臣奸謀,離賢蔽能,剋日月無光,見瑕謫;不救,其國五穀不成,六畜不生,人民上下不從,盜賊並起。”《河圖帝覽嬉》曰:“日月無光,有亡國、死王,期不出五年。”《孝經內記圖》曰:“主驕慢,日月失明。”《京氏占》曰:“月大無光,國無王,民不安,天下有兵。”《京氏占》曰:“月昏無光,則淵涸山崩,王者惡之。”《河圖帝覽嬉》曰:“月大無光,主死士,戰不勝。”《高宗占》曰:“月大無光,城不降;月小無光,城降。”京氏《妖占》曰:“月無光,臣不作亂,教令不行,民飢國亡。”京氏《易飛候》曰:“月不光,朱紫死。”《荊州占》曰:“月生無光,下有死王。”京房《易飛候》曰:“月生無光,君子徒凶。”
月兔不見九
《河圖帝覽嬉》曰:“月中無兔、蟾蜍,天下無官。”《荊州占》曰:“月中兔、蟾蜍不見,天下失女主,一曰宮女不安。”《河圖》曰:“蟾蜍去月,天下大亂。”《黃帝占》曰:“月望而月中蟾蜍不見者,月所宿之國,山崩,洪水,城陷,民亡命,亦為失主;宮中必不安。”
月中有離雲氣十
《荊州占》曰:“有雲如杵,長七尺,沖月所宿國,主君將死。”京房《易飛候》曰:“白雲如杵,長七尺,沖月所宿之國,人主死,桿柄中月,王后死;入月中,王后當之;月戴珥,主人來疾。”《河圖帝覽嬉》曰:“月始出時,有雲居其中,如禽獸狀,其名曰綦婁。甲乙見東方,受之;丙丁見南方,受之;戊己見中央,受之;庚辛見西方,受之;任癸見北方,受之;受者,受其害。”《荊州占》曰:“月下有氣,如人相隨者,是謂惡成。侯王有坐之者,有分國。”《荊州占》曰:“月中有雲,如人行者,臣害主;兩主爭,客勝;有三人,天維絕,主人必更。”《河圖帝覽嬉》曰:“月旁有白雲,大如杵者三,抵月,期六十日;外有戰,破軍,死將。”《荊州占》曰:“月始出,有黑雲貫月,名曰激雲。不出三日,異雨有害人者,客且至。”《河圖帝覽嬉》曰:“月旁多赤雲,如人頭,大戰多;白為風,黑為雨。”《荊州占》曰:“有赤雲、黑雲交臨,月當其國,亡軍。”《河圖帝覽嬉》曰:“月旁有白雲一,黑雲二,蒼雲一,其大如厚布,抵貫月,圍城、拔邑。”《高宗占》曰:“青雲挾月,是謂賊害,王受其殃,歲為五穀不熟;赤去挾月,是謂仇賊;黃雲挾月,女主有戮死者,期不出三十日;白雲挾月,其國君遇賊;黑雲挾月,陰雨逾時。”《荊州占》曰:“月中有黑氣,大如桃若李,臣有蔽主明者。”京氏《易傳》曰:“有黑雲,狀如群羊豕,如飛烏,如鳴雞,在月及月旁。三日王日不雨,匈奴兵起。”京房《易傳》曰:“赤氣覆月如血光,大旱,人民飢千里。”《荊州占》曰:“常以十四日夜候月,中有氣,如飛烏;其野無居者。”《尚書金櫃》曰:“視不明,聽不聰,則雲氣五色,蔽日月之明。無救,則群臣行刺,關梁不通。其救,辟四門,求仁賢。”《春秋感精符》曰:“諸氣之出,皆曆日月旁,天子國君之害也。期如日蝕遠近之符。”《荊州占》曰:“凡諸氣,日月有變,不出兩日;大雨吉,大雨皆凶,小雨無益。”
月生牙齒爪足十一
《河圖》曰:“月生齒,主見期。(闕×××××××)《春秋文曜鈎》曰:“趙有君,尹吏,日月生齒,在畢宿;主見欺大,《星占》曰:子殺父,臣刺君,期歲二月,有兵患。”(宋均注曰:“月,太陰之精也,屬水,水生於金;畢、金精也,水齒之臣子殺逆之象也。畢又為邊兵,畢主八月,其沖則二月,兵患於此發也。)《荊州占》曰:“月生齒,人主有賊臣,王者偏左右,(闕××××)徐廣《歷記》曰:“隆安五年三月甲子,月生齒,在斗;占曰:‘月生齒,人主有賊臣,群下相賊(闕×××)《春秋感精符》曰:“月生齒,妻妾黜;外垂牙,主威歇。”《考異郵》曰:“諸侯謀叛,則月生爪牙。”《荊州占》曰:“月生爪牙,國君遇賊,又曰月爪所指,四方煩若,有土功事。”《洛書》曰:“陪臣執命,王公望風,其將叛謀公卿,群下並附,諸侯歸心;則月舉足垂牙。”《河圖秘證》曰:“帝淫�u,政不平,則月生足。”《春秋緯》曰:“生足,君有過,后族擅權,月生足芒;有此類,則亡國也。”《荊州占》曰:“月生牙齒,天子有賊臣,群下自蹂躪糟踏。”郗萌曰:“月生爪牙,主賞罰不行,偏任兵起;招英明,奪強國,兵勢則已。”《海中占》曰:“月生爪牙,人生偏,左右遇賊,有刺客;各在中分。”
月生角芒刺十二
《春秋運斗樞》曰:“后族擅權,月生芒。”《洛書摘芒辟》曰:“月盈而生芒,后黨成輩,且害其主。”《春秋運斗樞》曰:“月垂芒,國亂憂在公;禍大作,兵戰敗。”夏氏曰:“月上有黃芒,君福昌;一曰皇後有喜。”《荊州占》曰:“月生角,天下兵,國將受殃。”《河圖帝覽嬉》曰:“月生四日,月兩角刺如矛狀,其野有殺其君者,且廢之;其上角大者,君上勝;其下角大者,臣下勝。”《荊州占》曰:“月生刺,在一日,是謂賊;賊生中國。月二日生刺,是謂隱,其女子卒,有陰疾。月三日生刺,是謂內傷大陽,是謂天芒。月四日生刺,是謂不明,是謂蔽光。月五日生刺,是謂音盪,當有訛言者。月六日生刺,是謂內虛,是謂去邑。月七日生刺,是謂有剝,其地弱。月八日生刺,是謂割地在分,民其當者,名曰禽獲陽平。月九日生刺,其地民飢,民以食,弱其世,以兵行。月十日生刺,陰始盛,主女子執朝政。月十一日生刺,是謂憂土居,老幼穴處。月十二日生刺,其地有以陰死者。月十三日生刺,是謂始強,得地。月十四日生刺,是謂晦氣,其女君傷下。月十五日生刺,是謂盛強,其強地多兵。月十六日生刺,是謂內弱,大臣殺其主。月十七日生刺,是謂威法,主有流兵。月十八日生刺,是謂君瘟,死。月十九日生刺,是謂陽衰陰治,女子執事。月二十日生刺,是謂地有土功。月二十一日生刺,是謂千裡外聚,其都有土功。月二十二日生刺,是謂始衰。朱紫多死者。月二十三日生刺,是謂陰盛,女子為王。月二十四日生刺,是謂中有大謀。月二十五日生刺,是謂隱藏,是謂佚殃。月二十六日生刺,是謂感,多憂在內謀。月二十七日生刺,是謂大飢。月二十八日生刺,是謂竟,城數政。月二十九日生刺,是謂內亂,是謂自伐。”
月巨細十三
《荊州占》曰:“月初生小,而形寬大者,月有水災。”《海中占》曰:“月大而體小者,旱;有氣色異常,皆為皇后陰找事。”
月分毀及墜下游十四
京氏《易妖占》曰:“月毀為三四五六,見天下亂。”《荊州占》曰:“月分為兩,國無道,君失天下。”《河圖占》曰:“地淪月散,必有立王。”京氏《易妖占》曰:“月自天墮,有道之臣亡。”京房《易妖占》曰:“月出地中,庶民為王公。”
月晝見十五
《易緯辨終篇》曰:“月晝見,隱謀合,國雄逃。”京房曰:“月晝見,必有亡國。”京氏《對災異》曰:“月若晝明者,姦邪並作,專明擅君之朝。”京房《對災異》曰:“月若晝明者,月為臣,日為君。臣以明續君黨,當在其時;不能與君用力,含穢以舒刑。今晝明者,姦邪並作,專明擅君之朝。不救,則失其行而毀矣。其救也,出退強臣,斷奸佞,近直臣,親賢能,則月得其行,不能專明矣。”《洛書》曰:“月與大星並出,晝見,同謂爭明;大國弱,小國強,有立侯王者。”
月當盈不盈十六
石氏曰:“月漢盈不盈,君侵臣,不則有旱災。”
月當朔而不朔晦不盡十七
《荊州占》曰:“月當朔而不朔,國有大喪。月當晦而不盡,所宿國亡地。”
月當弦不弦欠妥而弦十八
《荊州占》曰:“月生六日而弦,大臣為政,不用主命。”《荊州占》曰:“月生七日而弦,主人勝客;不勝,主人將死。”《荊州占》曰:“月未當弦而弦,是謂兵起;當弦不弦,國有大兵。”《郗萌占》曰:“欠妥上弦而弦,國兵起。”《荊州占》曰:“未當下弦而弦,臣下多奸。”《荊州占》曰:“月生八日而弦,天下大安;八日而不弦,攻人城者不勝。”《河圖帝覽嬉》曰:“月十日不弦,以戰不勝,主將死;當弦弦也,是謂大安。”
月當望不望未當望而望十九
《荊州占》曰:“月十四日而望,主更令;期一年;十五日而望,主安悠久,天下和,人民歌樂以行。”《河圖帝覽嬉》曰:“月未當望而望,是謂趣兵,以攻人城者大昌。當望不望,以攻人城者有殃,所宿之國,亡地。”《荊州占》曰:“月十六日而望,主不昌,更立公王,期十年。”(此謂不依曆數而望,他皆仿此。)《易萌氣樞》曰:“月當滿不滿,君侵苫;當毀不毀,臣凌君,君侵臣,則大旱之災;臣湊君,則有兵水之難。大進月盈,則有人君之憂;縮,則有臣下之害。”《郗萌占》曰:“月行急,未當中而中,未當望而望,皆為急。兵大戰,軍破,將死,大臣執政,逼君,女主將有擅權,天下亂,易宗廟。”
月當毀不毀未當缺不缺二十
《春秋漢含孳》曰:“妻怨成,無詘制之者,則月滿不虧,有女妃虐。”(宋均曰:不虧不缺也,虐若趙飛燕妒殺皇子。)《荊州占》曰:“月當毀不毀,陰事無形。”《黃帝占》曰:“月未當缺而缺,大臣滅,女主黜,諸侯世家絕。”
月當出不出出而復沒二十一
《京房占》曰:“月當出而不出,有陰謀,有死王,天下亂。”《郗萌占》曰:“月生七日見者,天下有兵;十日見者,有大兵;十二日至十六日爾後見者,天下有滅國。”《海中占》曰:“月出復沒,天下亂。”
月再中反缺二十二
京氏曰:“月再中,帝王窮。”《荊州占》曰:“月望而西缺,望后東缺,名曰反月;臣下不奉法,制度侵奪主勢;無救,為涌水,兵起其沖;其救也,正刑罰,誅奸詐,任賢而稽疑,定找事成,即月變為復矣。”
月失行及偃仰二十三
《郗萌占》曰:“月出非其所,行非其路,皆女主失行,奸通內外,陰國兵強,中國人飢,下欲僭權。”《海中占》曰:“月生正偃,天下有兵合,無兵主人凶。”京房《易飛候》曰:“正月有偃月,必有喜。”
月出異方二十四
黃帝曰:“月始生,見南方而蝕者,糴大貴。”《荊州占》曰:“月始生天中者,上謀下,其事不成。”
月並出及重累二十五
京房《易傳》曰:“君弱而婦強,為陰所乘,則月並出。”京氏曰:“月並出,為並明,天下有兩王立。又雲相去二寸,臣作亂,滅其主。”《春秋運斗樞》曰:“主勢奪於後族,群妃之黨橫僭為害,則月盈,並若兩月連出,妃黨交萌,若照同力,排滅王公。”郗萌曰:“月並出,相重,當有急兵至。”《荊州占》曰:“三月並見,其分有立諸侯而亡女主,有竟兩月並出,天下治兵,異姓大臣爭朝,勢為害王者,選能授之。月重出,皆為異兵蹂躪糟踏,為天下亂者,將有亡天下之象。”(案漢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辰漏未盡二刻,兩月重見,京氏《易傳》曰:“君弱婦強,為陰所乘,則兩月並見。厥後趙飛燕為皇后,姊娣專寵,殺戮皇子,成帝不能禁,后皆誅滅之應也。又按故太史令李淳風雲:隋大業九年正月二十七日,曉起東方,有二月見,相去二尺許,在箕斗之間,眾俱見之。俄而楊玄盛於黎陽起逆、朱變、管宗義殘賊江南,天下因此遂兵賊相繼,至於消亡,此尤效。”)《海中占》曰:“月兩弦中央,月光盛而眾多,或二三,或四五,及至十月並見,皆為天下盤據,天子失政,政在諸侯自主。”(諸月傍氣象皆與日佔大同。)《春秋潛潭巴》曰:“十月並出,不必外,強猾出。”(宋均曰:月為大臣今如是,大臣必多爭,併為奸稱疾也。)《郗萌占》曰:“東方小月承大月,小國毀;大月承小月,大國伐之為主,客在西方。小月承大月,小邑勝;大月承小月,大邑勝。”《春秋運斗樞》曰:“小月承大月,群奸在宮,當此之時,主若贅旒。”(宋均注曰:喻見制、在下也)大月承小月,近臣起,讒人橫,陪臣執命,三公望鳳。”(宋均曰,望風者,陪臣見而事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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