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循規蹈矩但才華橫溢的姓名,不循規蹈矩但才華橫溢的姓名
一、忌用“貌寢”字起名
“貌寢”是“優美”的對立面,我們要起的是“雋譽”,固然要忌用表達“貌寢”意思的字詞。由於不科學、不文明的成規陋習和落伍意識的影響,用“貌寢”字取名,在我國由來已久,而且撒播至今,這是需要認真根除的。用“貌寢”字取名,例如牛牢、樊籬。樊籬指鳥籠子,比喻不自由的田地。
二、忌用“凶壞”字起名
通常显示“兇險”而又對人類有害的器械,都應歸於“凶”“壞”的局限。“凶”與“壞”是人們的冤家對頭,我們應當千方百計剷除它,戰勝它。用這類字詞命名,是違反人閃的意願的,是一種悖謬行為,應當終止。例如李動夫、洪水、烏雲、黃天等。這類名字,有的是“洪水”、“猛獸”,威脅着人們的生命與平安,是人類的大敵。
三、忌用“惡劣”字起名
這裏的“惡劣”字包羅兩層意思,一是指品行方面的,二是指造成“惡劣”結果的。用這兩種意思起名,都市給正直、善良的人們造成叛逆感,因而是不能取的。如豎刁、刁協(邪)、唐狡、狂狡、熊疑、趙奢、田橫、吳賤安、李混子等。
四、忌用“嫌疑”字起名
所謂“嫌疑”字,是指人們稀奇敏感的一些字,烏龜、王八、禿、驢、醋、酸、臭、綠巾等。名字中直接用這類字的險些沒有,然則諧音轉化成這類字的偶然仍有泛起,這也是應當阻止的。如吳(烏)金貴(龜)、王霸(八)、業、呂(綠)金(巾)榮、項尚(上)圖(禿)、班這侶(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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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忌用“傷殘”字起名
身體受了傷或留下了殘疾,是痛苦的事情。用'傷殘'的貴症起名,即是揭人的傷疤,這樣做是不道德的。若是以傷殘字起名,呼叫者與主人都市發生不愉快的感受。
然則,用傷殘字取名的徵象卻古今皆有。戰國著名軍事家孫臏原名孫賓,因受刑去掉了膝蓋骨(即臏骨,也寫作賓骨),后更名為孫臏。
六、忌用“賺人”字起名
所謂“賺人”,即指賺人的廉價。名字是用來呼叫的,有些詞語用作名字,甲呼叫,乙應答,在一呼一應中乙就賺了甲的廉價。這樣就容易引起不需要的糾紛或者造成心理障礙,影響準確的社會來往,取名時應迴避這類詞語。
容易千成“賺人”效果的詞語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用於尊長的秒謂詞,如父、叔、公、公、老、伯、祖、宗、姑、娘、母、奶、婆等。用這些詞不達意命名的如家父、文叔、誠伯、史翁、記公、阿老、鄭光祖、列宗、李發姑、張玉娘、雲四婆等。這些名字,若是呼應,就有“賺人”之嫌。另一類是用於示意官銜、職稱及尊稱的詞語,如相(丞相)、尹、令、公、侯、總理、部長、科長、師長、連長、政委、教授、高工、專家、明星、司理、先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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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音�命名法,五行音�命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