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不超過45分鐘
時間:2012-04-26 作者: 編輯:小故事
有位朋友,香港人,為人明快,寫文章做學問也就乾淨利落,令人羡慕。
有一次我經過香港,他請我吃飯,電話里他形容出地鐵后的相見地點,講得清楚明白,有如軍事地圖。
“只約在地鐵是不行的,還得要說明出口。不然地鐵那麼大的範圍,一定跑錯,說明出口還不夠,每個大出口還分幾個小出口。”
我聽他認真陳述,對自己平日的粗心大意不勝慚愧。
他不單把空間形容得一清二楚,接着他又開始講時間:“我們約六點半見面,但世界上的事很難講,有時地鐵停電的事也不是不會發生。總之,你先到你等一下,我先到我等一下。但如果等了45分鐘人還沒有出現,那就是發生不可抗拒的事情了。那時候,我們就各自想辦法自己去吃晚飯,誰也別等誰了。總之,在這個世界上無論為了什麼理由,都不能等人超過45分鐘以上。”
那天,我們由於他清楚的敘述,所以在指定的時間見了面吃了飯。但我事後回味不已的,仍是他那番“約會學”。想起有位朋友和我講了個故事,也不知是不是她自己的:一對年輕的男孩和女孩,相約在圖書館見面,不料到時候空等了許久,彼此竟沒見到。年輕氣盛,兩個人也沒解釋什麼便輕易分手了。二十年後偶遇,早已是男婚女嫁。出於好奇,他們質問對方當年為何不赴約。答案很悲傷,原來他們一個在圖書館裏面等,一個在圖書館外面等。
這種故事,碰到我這位精確而深諳約會法則的香港朋友就可以避免發生。
世上的人,似乎無論是誰,都不必在約會中等他到45分鐘以上。就算是情人,如無特殊理由也可以就此休矣。這位朋友用這麼簡單的数字就把一件麻煩的事了斷得如此清明,我不勝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