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別污染別人的心情
星期天,春風拂面,晴空萬里,我們一家三口興緻勃勃地去公園遊玩。由於平時工作忙,我難得陪妻兒玩一回,因此那天妻子特別高興,兒子更是高興得手舞足蹈。在通往遊樂場的被蒼松翠柏掩映的石子小道上,我和妻子一人領著兒子的一隻小手,邊走邊在小道上灑滿笑。對面走來一對戀人,小道很窄,我就抱起兒子盡量往旁邊靠給人家讓路,可是儘管如此,我的肩膀還是被重重地撞了一下。我回頭去看,見小伙子也正怒氣沖沖地回頭看我,那樣子好像是我和他有什麼過節,只要我稍顯不滿,他就會立刻賞我一頓老拳。我感到莫名其妙,想說上句又忍住了,因為一來人們走路時彼此蹭蹭碰碰是很正常的事,二來我怕因此破壞了一家人的好心情,於是我扭過頭去,只當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繼續說說笑笑地往前走。
在坐空中腳踏車的時候,我正和妻子邊蹬車邊逗兒子玩,忽聽“咚”地一聲,我們的身體一震,兒子一個前撲,頭重重地磕在腳踏車的扶手上,“哇”地一聲哭喊起來。我連忙回頭——簡直是邪了門,竟然又是那對戀人!這次我忍無可忍了,因為他們顯然是有意撞我們的車。
“你們要干什麼?”我怒不可遏地問。小伙子瞪着虎視眈眈的眼睛正要開口,被姑娘攔住了。姑娘說:“對不起,他今天心情不好,請多包涵。”“簡直豈有此理!”我氣憤地說,“他心情不好那是他的事,幹嘛要把氣撒在別人身上?幹嘛要讓別人的心情也不好?”
妻子怕我們打起來,邊哄孩子邊勸我,同時快速將腳踏車騎到終點。可是,這一天已經被那小子給毀了。不僅我的心情,妻子和兒子的心情也被糟踏得一塌糊塗。我們哪還有興緻再玩下去,只得一邊揉著兒子頭上的包,一邊憤憤地離開公園。
這件事不禁讓我想起去年的大年初三。那天,我們幾個同事相約到另一個同事家拜年。主人炒了幾個菜款待我們。兩瓶老窖下肚以後,大家覺得喝得差不多了,正要起身告辭,一位老兄卻嚷嚷着要再喝一瓶。見沒有人應,他忽然痛哭起來,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我們看不起他。主人抹不開面子,只好又去買了一瓶酒來,不想那位老兄搶過酒瓶,一揚手在地上摔了個粉碎,說:“既然看不起我,這酒喝着還有什麼意思?”氣得主人差點兒和他打起來。那天的結局當然是大家不歡而散。
其實,我們都知道那位老兄心情不好,因為他年前剛剛離了婚。可是他實在不該把這種壞心情傳給別人,因為離婚的是他,別人並沒有義務承擔他的煩惱,他更不該把煩惱宣洩到別人頭上。大過年的,大家聚在一起就是為了高興,而他那麼一鬧,別人都被連累得不痛快。還有公園裡的那位小伙子,他也許挨了上司的訓斥,也許做生意虧了本,可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他有什麼權利把自己的壞心情污染給別人,甚至把別人當作出氣對象呢?
人這一生遇到的不如意的事情恐怕連自己也數不清,學會平衡和控制自己的情緒,在己是一種涵養,對人是一種公德。如果我們一有煩心事就唯恐別人不知道,就大肆污染別人的心情甚至傷害別人,那麼別人只會看不起我們,因為那隻能說明我們的神經太稚嫩太脆弱,我們自己也早晚會因此而吃苦頭。至少,被人指斥為“缺德”,足一點兒也不冤枉的。
有一句活很是流行了一陣子,並被印在T恤上“煩着呢,別理我!”我忽然覺得倘若這句話小是變成了流行語錄,沒有被一些時髦客或無聊之人濫用,那麼對說這句話和穿這種T恤的人倒真的應該肅然起敬,因為他們無異於在說:“離我遠點兒,我的心情不好,可別污染了你們。”也就是說,他們不想把自已的煩惱痛苦強加於不相干的人。本來嘛,把壞心情污染給了別人,自己就會好受些嗎?實在未必。說不定,惹惱了別人,又會給自己增添新的痛苦新的煩惱,這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