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沒有行善的地方
美國新墨西哥州的富瓦社區有三名流浪漢,他們持有行乞證,並在這個社區生活了13年。1998年11月6日,新墨西哥州政府通過一項法案,對行乞10年以上的乞丐停發行乞證,理由是他們已非常富裕,不再具有行乞資格。於是,三名流浪漢只好離開新墨西哥州前往佛羅里達。
富瓦社區的薩姆神父聞知此事,立即表示反對,並致信州政府,要求把三位乞丐重新召回。他說,社區里不能沒有乞丐,州政府這種想當然的做法,完全是對善良人的褻瀆,是對人性的漠然和不尊重。該法案必須進行修改。
起初,大家都以為薩姆神父是出於對弱者的同情,因為在上帝眼裡,人是無貴賤之分的,無論是富人還是乞丐都是上帝的子民。可當《基督教科學緘言報》就此事採訪薩姆神父時,卻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薩姆神父說:40年來,我曾在富瓦等六個社區擔任神父,這六個社區的人口和富裕程度都差不多,可是其中有一個社區找我解決心靈問題的人最少,來教堂懺悔的人也不如其他社區多。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難道是這兒的人不夠虔誠嗎?有一段時間,我非常困惑。後來我發現,原來這個社區有一家孤兒收養中心,那兒有五名孤兒,正是這五名孤兒給他們帶來了福音,因為孤兒喚起了他們的善行,孤兒使他們有了行善的地方。而經常行善的人,心靈是不會出現問題的,再說心靈出現問題的人去行善,心靈也會得到慰藉。富瓦社區的三名流浪漢,也是富瓦社區的福音。現在把他們趕走了,富瓦社區的人想通過布施獲得心靈安慰和滿足的機會也就沒有了,作為一名神父,我能接受這樣的法案嗎?
薩姆神父的這段話,後來被刊登在《基督教科學緘言報》上,結果在新墨西哥州引發了一場抗議州政府《11·6法案》的大遊行。2000年1月4日,《11·6法案》被取消,三名富瓦社區的流浪漢被警察護送着從佛羅里達返回新墨西哥州。
在迎接三名流浪漢歸來時,富瓦社區的人全部出動,他們舉着標語,喊着口號,歡呼他們的勝利。從當時留下的照片中,我看到這麼兩幅標語:“花時間去幫助別人,會醫治自己的創傷”、“一個小小的善舉,可媲美於運動一小時后所得到的舒暢”……當然,還有其他一些語句,被攝影記者弄得七零八碎,已經讀不成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