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太祖千里送京娘
緹縈救父
華文帝的母親薄太後身世低微,在漢高祖在世的時刻是個不得寵的妃子。她怕住在宮裡 受呂后的陷害,就請求隨著兒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宮裡那麼闊氣,因此,娘兒倆 若干知道一些老國民的痛苦。
華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詔書說:“一小我私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為什麼要把 他的怙恃妻兒也一起逮捕辦罪呢?我不信託這種法律有什麼利益,請你們商議一下改變的辦 法。”
大臣們一商議,根據華文帝的意見,破除了一人犯罪、全家連坐(連坐,就是被牽連一 同辦罪)的法律。
公元前167年,臨淄地方有個小女人名叫淳於緹縈(淳於是姓,緹縈音tíAyín g)。她的父親淳於意,原本是個念書人,由於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厥後他 做了太倉令,但他不願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 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於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葯,病沒見好轉,過了 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於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仕宦判他“肉刑” (那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於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脫離家的時刻,望着女兒們嘆氣, 說:“唉,惋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着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痛,又是生氣。她想:“為 什麼女兒偏沒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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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裡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託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華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女人,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着:
“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於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刻,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 官。這回兒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只為父親憂傷,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小我私人 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後就是想洗心革面,也沒有設施了。我 情願給官府沒收為仆眾,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洗心革面的時機。”
華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女人,又以為她說的有原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 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治一 個囚犯,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損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麼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議一個代 替肉刑的設施吧!”
大臣們一商議,制定一個設施,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 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華文帝就正式下令破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 父親。
華文帝破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然則現實執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有些囚犯被打 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厥後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 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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