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乙自治的故事
古代解決王老五騙子問題的七種手段
王老五騙子,是人類性行為有了約束關係后泛起的一種徵象,它不是性問題,而是婚姻問題。在古代,王老五騙子問題實在比現在要嚴重多了,且歷代都有。古代允許開妓院,女子賣淫正當,很洪水平上就是為領會決這部門王老五騙子男子的性生涯。
但逛妓院終歸不是徹底的解決設施。那麼,古代是若何解決王老五騙子問題的?我簡樸歸納一下,一樣平常說來有以下七種種手段。
圖:西廂記,張生私會崔鶯鶯
一、強制女子出嫁如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歲數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工具。《晉書·武帝紀》(卷三)紀錄,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怙恃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若是怙恃不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嚮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時若是女孩適齡不出嫁,還犯罪呢,家裡人都要隨着坐牢,這就是《宋書·周朗傳》說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現在有不少女孩子,對男同夥挑三撿四的,最後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已往你這樣做是犯罪行為呢,小心給家人帶來窮苦。強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增添人口的需要,但在客觀上卻解決了不少王老五騙子娶不起妻子的問題。
二、官媒指定已往男女婚配是怙恃之命,媒妁之言。媒妁人人都懂,就是給男女牽紅線的先容人。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崔鶯鶯和張生在普救寺里的有時相遇,一見鍾情,私訂終身,中央有一個紅娘,這紅娘就是媒妁。這種媒妁都是民間的,屬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認真解決王老五騙子男子婚姻配偶的專職職員,與今天民政上發娶親證書的公務員在職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權力更大,官媒通過強制手段給王老五騙子找妻子,指定某女嫁給某男,純是“拉女配”。
在清代,就設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罰配去的新疆,為了邊疆穩固,後繼有人,就設了不少官媒,利便給大量的王老五騙子男找妻子。一些农民起義軍的妻女、災區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給某一王老五騙子,讓他們一起生涯,繁衍後裔。由於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王老五騙子們爭着送“聘金”呢,不送就向王老五騙子索紅包。有意思的是,為了防止男女繞過官媒私下來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牆子”。所謂的“牆子”就是小巷子、旮旯處,這些男女利便私會之所。若是發現崔鶯鶯和張生那樣翻牆私會徵象,王老五騙子男子往往會被官媒趕走。
圖:有情人終成眷屬
三、支持未亡人再嫁已往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抱着走”的說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考究從一而終。由於迷信以為,一個女人嫁給了兩個男子,即是讓兩個男子過手,是犯賤,會被人看不起不說,死後也不得安寧,到陰間會遭二鬼纏身。若是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恐怖了,往往會判女鬼鋸成兩半,分給二鬼。以是,古代讓未亡人再嫁照樣有難度的,為了使適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豈論是民間,照樣官府,對未亡人再嫁都持起勁的支持的態度,而不是強調三綱五常,從一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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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激勵娶二婚與上面提倡未亡人再嫁相對是激勵男子娶未亡人,找二婚妻子。已往男子一樣平常視娶未亡人為低人一等,在社會上會抬不起頭,讓人看不起,除非着實討不到,或討不起黃花閨女了,才會選擇有婚史的女人娶親立室。以是,已往不只未亡人再嫁難,男子娶二婚女亦難。然則,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辦了。習以為常之下,還會逐步演釀成一種社會習慣。在古代的北方少數民族中,便不以娶寡為恥,稀奇是在家族內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種通例倫理。
在早期,一些少數民族甚至另有“妻後母”習慣,即兒子娶老爸的小妻子做妻子。中國古代四大玉人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過這種令她尷尬的事情,她和親邊塞,丈夫匈奴呼韓邪單于閼氏死後,只得入鄉隨俗,嫁給了前夫的兒子。這種家庭內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行使育齡女人的生殖能力,來增添家族人丁問題,但在事實上卻也有助於解決王老五騙子問題。
圖:古代富人妻妾成群
五、限制富人娶妾豈論是現代,照樣古代,男女性別比例是一定的,在自然狀態下基本上不會有剩男或剩女。但領會中國古代史的人都知道,已往不像現在婚姻執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長時間內,執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現在天的大款般的有錢男子(有權男子就更甭說了),家裡可以有三妻四妾,大紅燈籠高高掛。這樣便人為造成了男多女人徵象,很多多少適婚男子找不到適齡的女人,適婚女人去當小妻子了啊。國家統治者看到男子太過納妾給社會帶來的多方面嚴重問題,以是,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並不是說你有錢就能隨便討小的。
我在以前的博文中談過這問題。如在漢代,蔡邕所着的《獨斷》稱,“卿醫生一妻二妾”,有特殊孝順,才可以最多娶八個妾——“功成受封,得備八妾”。有點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個妾,即“士一妻一妾”。通俗老國民是禁絕娶小妻子的,“庶人一夫一婦”,和現在一樣,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則以執法的形式劃定庶人(老國民)不得娶妾。
縱然相符納妾條件的,也不是什麼時想納就什麼時納的。如明朝,朱元璋劃定,親王一級的“許奏選一次,多者止於十人”;世子及郡王則少多了,減了一多數,“額妾四人,一生中一樣平常就是納妾一次,除非無後才可再納。
圖:古代戀愛
六、一妻多夫這就不用註釋了,人人都明了,就是一個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或者說,幾個男子合資娶一個妻子,輪流同房。這種徵象在今天的西藏等地方,在共和國確立很多多少年後,仍能找到研究案例,往往是兄弟幾個共娶一個妻子。
七、增添“奔”的時機奔,可簡樸明白男女自由交流,“私奔”里的奔就有這種意思。用今天的話來說,這叫為獨身男女提供結交的平台,這種解決王老五騙子的手段,在現代最受推許,工會、居委會的大媽大嬸最樂於此事。春秋時期的“仲春會”就一個典型的“奔”時機,為青年適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處提供了特殊時機,提高男女婚配率。《周禮》中的《地官·媒民》是這樣說的,“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仲春會”一樣平常在“三月三”。除了這一天,古代可以給王老五騙子提供擇偶良機另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固然,古代解決王老五騙子問題的手段和方式另有許多。然則,話說回來,再多也沒有現代時機多、名堂多。現在有電腦,有網絡,有舞廳,有歌廳……另有如《非誠勿擾》這樣的的電視相親節目。依我來說,王老五騙子們現在基本不需要什麼媒妁、紅娘,自己就能把意中女孩搞定,“脫光”並不是問題。你說呢,王老五騙子兄弟!
狀元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