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斬龐國舅
揭秘:神秘的“陰婚”習俗
陰婚,也叫冥婚,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老人們以為,若是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幽靈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伉儷,併骨合葬,省得男、女兩家的塋地里泛起孤墳。
陰婚的歷史生長
相傳,在漢朝,陰婚就已經最先了。
歷史上對照著名的陰婚,是曹操為兒子曹沖操辦的。
曹沖,就是故事“曹沖稱象”中的主角,這位少年天才十三歲就因病去世。曹操悲痛萬分,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為曹沖的妻子,把他(她)們合葬在一起。
唐朝時期,陰婚普遍存在,志怪小說中可以找到相關的紀錄。
宋元明清直至民國時期,陰婚習俗一直盛行,相傳蔣介石的弟弟也曾配過陰婚。
歷史上的陰婚
曹沖陰婚
歷史上對照著名的一起冥婚,是曹操為其早死的兒子曹沖操辦的。據《三國志·魏書·武文世王公傳》(卷20)紀錄,曹操之子曹沖“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親為請命。及亡,哀甚。文帝寬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則流涕,為聘甄氏亡女與合葬,贈騎都尉印綬,命宛侯據子琮奉沖后。”這裏,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給其當做他的兒媳。
曹沖是曹操與環夫人所生,曹沖很伶俐,屬於天才型。五六歲時,吳大帝孫權送了一頭大象給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但問了很多多少大臣都想不出稱量的法子。曹沖說,“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稱物以載之,則校可知矣。”云云有天稟的兒子,早年死去,難怪曹操為他的死悲痛萬分,還要為他操作冥婚。
冥婚的興起,便與曹操這樣溺愛子女有關。但在民間另有一說法,不給死去的未婚者“娶親”,家中會鬧鬼,家人不寧。所在,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為民間認可,成為“正當婚姻”,墓主兩家還成為“親家”。
壯族婚俗
鄭成功造福於台灣人民
撒播在桂西的馬山、上林一帶。《嶺表紀蠻》曾有紀錄:“隆山(今馬山)土俗,子死後,家若不安,即擇一歲數相當的女屍,與之合葬,謂子得偶,不再為祟於家庭。斯時,親友必賀。男女兩家亦各以姻誼關係,聯為戚好。云云者,謂之‘冥婚’。”
聽說,已往某家有男子,年數已到婚齡(一樣平常是十三四歲以上),未曾授室而死。死後家中不停泛起災難,巫婆仙姑以為死者幽靈作怪,要求怙恃在陰間討個媳婦。於是找個末出嫁而死、歲數相當的女屍,兩家做生意定,送一些禮錢女家備酒席,並擇日派人把女屍遷到男屍墓坑合葬。在送女屍歷程中,有道公在前引路,送葬者不是哭啼,而是吹打,其排場犹如娶親,甚為盛大。
網絡謠傳
這張相片是攝於1930-1933左右廣東,左邊的女子出生在一個大戶人家獨女,男子是當地一著名帥哥,但家境不太好,富家小姐不幸早逝,亡去約十日後經6婆說媒,此男倒插門至女家繼續家產。
舊時習慣,成年男女未婚而亡不吉,有錢人家找活人嫁娶,一樣平凡人家是找故去的男女嫁娶,名曰陰婚。此女亡去多時用木架將其架立成禮故雙腿懸空。
后被證實為網絡謠傳,現實上照片上兩人為昔時棲身在山西王家大院的住民。
中國國家地理雜誌曾將此照片設為封面,用來先容山西的風土人情。
實拍一台灣陰婚
實拍一台灣陰婚
實拍一台灣陰婚
實拍一台灣陰婚
危害
延安慘殺孕婦冥婚案,說明這一封建陋俗,讓亡者的親友在身體上和精神上備受非孝思的折磨的同時,也成為誘發“殺人賣屍”的罪行泉源。買屍者迷信頭腦作祟和殺人賣屍者掉臂執法道德妄求權財的慾望,導致一個個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切命案。
卓文君寫詩挽回司馬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