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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法定節假日是三天還是七天?
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春節的法定節假日只有三天,而剩餘的四天屬於調休日,也就是說春節的其他假期中有三天是法定節假日,而有四天是休息日。
國家規定春節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三天屬於國家法定節假日,這三天加班必須支付三倍工資,且不能用補休代替。而除夕大年三十、正月初四、正月初五、正月初六屬於調休,應該支付雙倍工資,且可以用補休代替。
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按《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凡在春節前三天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春節后四天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國家規定,在節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資;而在休息日可以以補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資。根據規定,安排了補休可不再支付加班工資,而不能補休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因此,“春節”前三天加班一定要“補錢”,后四天可以“補休”。
國家規定春節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三天屬於國家法定節假日,這三天加班必須支付三倍工資,且不能用補休代替。而除夕大年三十、正月初四、正月初五、正月初六屬於調休,應該支付雙倍工資,且可以用補休代替。
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按《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凡在春節前三天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春節后四天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國家規定,在節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資;而在休息日可以以補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資。根據規定,安排了補休可不再支付加班工資,而不能補休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因此,“春節”前三天加班一定要“補錢”,后四天可以“補休”。
2020年春節加班三倍是哪三天?
2020年春節放假時間是1月24日至1月30日,共7天
2020年春節1月25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二)、1月27日(正月初三)這三天是屬於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三倍工資,而除夕1月24日、正月初四1月28日、正月初五1月29日、正月初六1月30日這四天屬於調休,加班需支付雙倍工資,且可以用補休進行代替。
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規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節假日。
2020年春節1月25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二)、1月27日(正月初三)這三天是屬於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三倍工資,而除夕1月24日、正月初四1月28日、正月初五1月29日、正月初六1月30日這四天屬於調休,加班需支付雙倍工資,且可以用補休進行代替。
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規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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