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節法定節假日幾天怎麼算工資?
春節等節假日工資計算方法:
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規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春節長假放7天,而這7天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也就是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法律規定,春節在正月初一、初二、初三這三天是屬於法定節假日,而在初四、初五、初六、初七是屬於休息日,休息日和休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
按《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凡在春節前三天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春節后四天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也就是說,在2020年春節1月25日、1月26日、1月27日加班的朋友是必須拿到三倍工資的,不允許補休代替,而在休息日也就是1月24日、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加班的朋友,工作單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並且可以補休代替。
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規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春節長假放7天,而這7天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也就是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法律規定,春節在正月初一、初二、初三這三天是屬於法定節假日,而在初四、初五、初六、初七是屬於休息日,休息日和休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
按《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凡在春節前三天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春節后四天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也就是說,在2020年春節1月25日、1月26日、1月27日加班的朋友是必須拿到三倍工資的,不允許補休代替,而在休息日也就是1月24日、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加班的朋友,工作單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並且可以補休代替。
為什麼春節前三天不能補休?
根據國家規定,在節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資,而在休息日可以以補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資。根據規定,安排了補休可不再支付加班工資,而不能補休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因此,“春節”前三天加班一定要“補錢”,后四天可以“補休”。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計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年工作小時數:250天×8小時/天=2000小時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個季,3個月/季)季工作小時數:62.5天/季×8小時/天=500小時/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個月)月工作小時數:20.83天/月×8小時/天=166.64小時/月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計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年工作小時數:250天×8小時/天=2000小時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個季,3個月/季)季工作小時數:62.5天/季×8小時/天=500小時/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個月)月工作小時數:20.83天/月×8小時/天=166.64小時/月
2020年法定節假日安排時間表: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20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和中秋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2、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
4、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5、端午節: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6、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1、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2、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
4、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5、端午節: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6、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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