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戀愛,我們不會想到很多,因為異性相吸,我們不會看到這些人神的缺點,反而我們也不會對戀人暴漏自己的缺點,但是當走到結婚的那一步時,我們就會發現談戀愛的自己多麼單純,當然肯定會存在被父母不同意在一起的愛情,那些被父母拆散的人後悔嗎?其實父母不同意通常有三個原因,一起來看。
被父母拆散的人後悔嗎
一、拆散的是怨侶,然後繼續不幸:這樣的話,父母是否拆散都不是關鍵。只是可惜,並不能每次都有父母的保駕護航。只能怪自己,為什麼不帶眼識人了。
二、拆散的是怨侶,然後各自幸福:那要感謝父母,給你的人生做出了最正確也是最勇敢的選擇。在你還沒有意識到危險之前,勇敢的挺身而出、解難。
三、拆散的是,然後一直不幸:這是最痛恨的事情,如果沒有父母的拆散、這兩個人都能好好在一起。
四、拆散的是,然後重新幸福:這是最积極的情感態度,畢竟人生的道路還是要繼續前行。過去,只能懷念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如果堅持下去或者總能等到柳暗花明的那天,可惜,這些個錯過已經成為了沒有辦法改變的事實。可,一切都不能歸咎於拆散你們的父母。無論從任何一個角度出發,他們都希望你能夠幸福快樂。只是,事與願違而已。被自己父母拆散的年輕人們啊,你們應該慶幸,很可能父母為你們趟過了一個坑。
父母不同意通常有三個原因
(1)太遠了,怕閨女嫁那麼遠受委屈,回娘家不方便。怕受委屈,去其實你嫁的遠了,不一定就會受委屈,而你嫁的近了,也不一定就吃香,有的嫁給同村的,還不是三天兩頭打架,會不會受委屈。
(2)就是家窮,其實我本人覺得有錢不一定幸福,而沒錢不一定不快樂,以健康為中心,瀟洒一點,糊塗一點,忘記金錢,忘記名利,有個伴有個窩,有點錢有好友,簡單的愛,真心的疼,一點溫暖,很多安寧,幸福不過如此,關鍵不是看他家有沒有錢,而是看他有沒有掙錢的本事和慾望。
(3)就是名聲不好或人有問題,關於名聲問題如果是家名聲不好,父母造成的,那我覺得不應該把罪過歸罪與孩上,那對他很不公平,因為他並沒有錯,如果是他名聲不好,那要看他現在是不是改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