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未辦酒席算結婚嗎?或者只辦酒席不領證也算結婚嗎?的說法很多,但是缺乏專業性,今天小編就跟大家普及下這方面的問題,說一說結婚算領證的日子還是酒席的日子,另外,跟大家詳細分析一下,如果兩個人只是辦酒席沒領證離婚有補償么的問題,希望大家都能來學習下這方面的知識。
結婚算領證的日子還是酒席的日子
先領證后辦婚禮利弊
1首先,根據我國的規定,要求男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進行結婚登記,若雙方都具備結婚條件的話,則予以登記,併發放結婚證,確認雙方夫妻關係,若沒的新人,則要補辦登記。
2、其次,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補辦結婚證的新人,他們婚姻關係的效率,則從雙方都合結婚實質要件的那天起算。
3最後,合實質要件是指雙方的身體和相互的關係都結婚規定,因此,男女雙方補辦結婚證后,婚姻效力具有溯及力。比如:吳某和張某二人是2010年補辦的結婚證,但是吳某2008年就到達了20周歲結婚年齡,那他們的婚姻效力則於2008年,他們在2008年之後取得的財產,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吳某有權要求分割。
先辦婚禮后領證
1有人覺得如果先領證再辦婚禮,最後掰了的話愛情就落實不到一蔬一飯,因此偏向於先辦婚禮再領證
2、有人覺得籌備婚禮的過程中非常容易發生各種各樣的矛盾,萬一在這個時候發現雙方不合適還可以瀟洒的說再見,但是一旦已經領證再離婚的話婚姻狀態就變成離異了,因此支持先辦婚禮再領證。
3、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籌備婚禮中兩家人鬧得不愉快的例子實在太多了,不領證保險還有退路,因此偏向於先辦婚禮再領證。
辦酒席沒領證離婚有補償么
辦婚禮未領證離婚賠償什麼?
因為男女雙方並沒有領取結婚證,所以在上男女雙方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是普通的戀愛同居關係,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的說法。男女雙方現在想分開就可以直接分開,與誰結婚也是自由的,不會因為男女雙方辦過酒席或者過婚禮儀式就認定上的婚姻關係。
彩禮返還有一定的條件,支持返還彩禮的情形有以下幾點:
雙方未結婚登記手續,即沒有結婚; 雙方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裏返還的必須是彩禮,而彩禮必須是基於當地習俗、以結婚為目的給的財產,不具有這些性質是不需要返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