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婚配法典有哪些,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天主敎大小怎麼守,另外,還有人想問教廷的哪些人是可以結婚,哪些是不可以的? 比如教宗和紅衣主教們可以結婚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徒的婚姻禁忌,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天主敎大小怎麼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婚配法典有哪些
1、婚配法典有哪些:天主敎大小怎麼守
小:小禁食熱血動物的肉和肉湯,如豬、牛、羊、雞、鴨等;但不禁食冷血動物的肉,如水族的魚、蝦、蟹等;雞蛋、奶油亦不禁食。
常年中每個星期五當守小,為紀念於星期五為人受難釘死。
大:大是在**內只准吃一頓飽飯,或在中午或在晚間,由自己決定。其它兩餐,早餐要節食少吃,另一餐可吃半飽,以個人食量而定。
大日禁食零食。
常年中只有两天守大,即四旬期的開始灰禮儀日及節前周五受難日。這两天既守大又守小,故稱守大小。
凡年滿18歲又未滿60歲的男女教友都應守大。而滿十四歲的教友,在那二天只守小即可。病人、身體衰弱者、孕婦、從事體力勞動者,可免守大小;若在我國的民俗節日,如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遇到大小日,可免守。
意義:教會讓信友們守大小,一為紀念苦難,二為克己苦身作補贖。
法典關於遵守大小有明確規定:“在普世教會內,補贖日期和時間為全年的每周星期五和四旬期。全年每周星期五應守小,不食肉類,或主所規定的其他食物,但星期五遇到節日不在此限;灰禮儀星期三,及吾主**死難日星期五則應守大及小。”(法典-)
2、教廷的哪些人是可以結婚,哪些是不可以的? 比如教宗和紅衣主教們可以結婚嗎?
法典
1項-職人員有義務為了天國持守完整而**的節慾,因此應獨身,此天主的特恩,職人員因此更易專心結合於**,更能自由地獻身為天主及人類服務。(後續款項略)
法典
除條1款的情況外,喪失職身份,並不隨之而豁免獨身的義務,豁免獨身權由教宗一人保留。(個人附註:條1款所指的對象是,教會法庭判決或行政聲明秩事**者)
法典
1項-領受司鐸秩者,應年滿二十五歲,已充份成熟,並由領執事秩至司鐸秩,應有至少六個月的間隔。為準備晉鐸的人在年滿二十三歲時即可升執事。
2項-終身執事候選人,未婚者至少年滿二十五歲,否則不得准許升執事;已婚者至少年滿三十五歲,且徵得妻子之同意,否則不得升執事。(後續款項略)
法典
將升為獨身終身執事,或升為司鐸之人,在領受執事之前,應定禮儀公開在天主和教會前接受獨身的責任,或已在修會宣發終身願。
法典
下列人等因單純限制,不得領受秩:
天主**的婚姻禁忌
1.有妻室者,但合法預定為領受終身執事者不在此限:(後續款項略。另,個人附註:此條**款可參閱條第二款,有妻室者不得晉鐸,但領受執事者不在此限。)
總而言之會的神父、主教和教宗必須終身獨身。若還有疑問,可再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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