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辦案時有時候會與犯罪嫌疑人握手,很多人都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這樣一種舉動,其實,從犯罪心理學中可以找到答案,那就是握手時的肢體語言,往往會暴露出犯罪嫌疑人想要隱瞞的東西,而聰明的警察往往會通過這種細微的線索來幫助自己查案,最終將案情破獲。
這並不是什麼天方夜譚,“我接觸過的手,雖然無言,卻極富有表現性。有的人握手能拒人千里……我握着他們冷冰冰的指頭,就像和凜冽的北風握手一樣。也有些人的手充滿陽光,握着他們的手,感覺溫暖”。這是美國著名的聾盲女作家海倫·凱勒的話,和不同的人握手帶給她的是不同的感受。
握手的舉動雖然簡單,但每個人握手的方式都不盡相同。美國心理學家伊蓮加蘭在一本專門研究人類行為與性格關聯的著作中指出。一個人與人握手時所採用的方式,最能反映出他的個性。
握手的力度與觸感往往能夠讓你直接地體會到對方的內心世界:
(1)雙方見面握手時力度適度、動作規範、雙眼注視對方者往往具有堅毅坦率的個性,多屬思維清晰填密之人,同時他們也往往具有很強的責任感,是值得信賴的人。
(2)握手時用力抓住對方的手掌並用力擠握,令對方有輕微疼痛感者多半喜歡爭強好勝,具有很強的組織能力和領導才能,而且精力充沛,自信心強,常使人感到和藹親切。但有時這也是一種虛假的表現。
(3)有些人握手時只是輕輕地接觸對方的手,讓人有漫不經心之感,這樣的人性情溫和.隨遇而安,大多隨和豁達,為人處世謙和,給人一種洒脫之感。與之處事,可大膽提出自己的意見,不會擔心他會偏執。
(4)握手時軟弱無力的人多缺乏堅強的個性,遇事優柔寡斷,他們習慣在做出決定之前徵詢他人的意見,並有依賴他人的習慣。
(5)在握手時,掌心有些潮濕的人.在外表上,他們表現得冷淡、漠然,一副泰然自若的樣子,但是他們的內心卻是非常的不平靜。只是他們懂得用各種方法,比如說語言、姿勢等來掩飾自己內心的不安,避免暴露一些缺點和弱點。他們看起來是一副非常堅強的樣子,所以在他人眼裡,他們就是強者。在比較危急的時候,人們可能會把他們當成是救星,但實際上,他們也非常慌亂,甚至比他人還要嚴重。有心理學家曾向替察建議,在詢問嫌疑者時,一邊握住他的手,一邊提問。如果乾燥的手掌冒出汗來,那麼此人心中必定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