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長頸鳥啄”、“隆準長目,鷙鷹豺聲”等骨相禁忌。, 這是因為古人相信通過注視可以攝取、控制靈魂的巫術交驗。王符《潛夫論箋・相列》雲:“人之有骨法也,猶萬物之有和類。”王充《論衡,骨相篇》雲:“案骨節之法,察皮膚之理,以辭人之性命,無不應者。”可見,通過骨相、占驗掌握對方靈魂山而加以避忌是古人形成的一種禁忌習俗。骨相呈凶兆的俗作原則一旦在民間約定俗成,便不僅適合於別人,也適合於身,因而自身如有呈凶兆的骨相也會自我忌諱的。, 民間有“上身長,佐君王;上身短,福分淺”、“上身長,坐中堂;下身長,走忙忙”的說法;還有一種說法是:“上身長,下身短,力食懶做”。可見,民間對於骨頭的靈氣是崇信的,是謂“乍法為祿相表,氣色為吉凶候”。由於民間存在有骨靈信仰,所以迷信活動中,凡穿骨相不好的人便成為眾人禁忌的對象,對自身骨相不好的,便深以為忌,想方設法要改變自己的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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