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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耳相傳的劉三姐歌謠

別具風情的撫順地秧歌

  每年的“三月三歌節”廣西人民都市休假三天以祭祀逝去的歌仙“劉三姐”,廣西民間口口相傳的口水歌也出自劉三姐,她不畏強權,跟惡霸鬥智斗勇的英勇事迹更是被人們所讚揚。那麼你想領會劉三姐的更多民間傳說嗎?就隨着小編一起去領會廣西文化吧!

  壯族民間以為,“歌圩”是劉三姐傳歌形成的,劉三姐是歌圩普遍形成的主要標誌。歌圩的歌就是劉三姐的歌。劉三姐在廣西壯族自治民間稱為“歌仙”,宜州市是劉三姐歌謠最有代表性的區域,被認同為劉三姐的田園。

  劉三姐歌謠大要分為生涯歌、生產歌、戀愛歌、儀式歌、謎語歌、故事歌及創世古歌七大類,它具有以歌代言的詩性特點和鮮明的民族性,傳承對照完整,流傳普遍。劉三姐歌謠在天下甚至全天下都發生了深遠的影響,它不僅具有見證民族歷史和情緒表述方式的文化史研究價值,還具有民族學、人類學、社會學、美學等方面的研究價值。

  歷史傳說
  劉三姐是壯族民間傳說人物。其傳說最早見於南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九十八《三妹山》。明清以來,有關她的傳說與歌謠文獻紀錄許多。壯族民間口耳相傳的故事與歌謠更為厚實。

  廣西宜山壯族傳說,劉三姐生於唐中宗神龍元年(703年),從小聰慧過人,能歌善唱,被視為“神女”。12歲即出口成章,趣話連珠,以歌代言,名揚壯鄉。后曾到周圍各地傳歌。慕名前來與她對歌的人絡繹不停,但短則一日,長則三五天,個個罄腹結舌,無歌相對,無言以答,羞赧而退。

  然而她的才氣卻遭到流氓惡霸的嫉恨,后被害死於柳州。傳說她死後騎鯉魚上天成了仙。也有的說她在貴縣的西山與白鶴少年對歌七日化而為石。另有的說財主莫懷仁欲娶她為妾,三姐堅決反抗,莫買通官府迫害三姐,三姐搭船飄然而去,等等。

歷史悠久的民間音樂——潮州音樂

  雖然傳說紛歧,但千百年來壯族人民對她的尊崇與熱愛之情卻是一致的。現在,廣西許多區域都立有劉三姐的塑像或劉三姐廟。每當有新的壯歌集問世,必先捧一本供在她的像前。有些地方的歌圩,第一項議程是抬着她的像遊行。壯族人民尊她為“歌仙”,至今另有“現在廣西歌成海,都是三姐親口傳”的讚揚。

  生長現狀
  “三月三”,是壯族區域最大的歌圩日,又稱“歌仙節”,相傳是為紀念劉三姐而形成的民間紀念性節日。1984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將這一天定為壯族的全民性節日──”三月三”歌節。每年的這一天,自治區首府南寧市及其他各地都要舉行盛大的歌節。

  歌節時代,除傳統的歌圩流動外,還要舉行搶花炮、拋繡球、碰彩蛋及演壯戲、舞彩龍、擂台賽詩、放映影戲、演出武術和雜技等厚實多彩的文體娛樂流動。另外,種種商業商業、投資洽談等流動亦逐漸增添,形成“文化搭台,經濟唱戲”的新風俗。屆時,嶺南壯鄉四海賓朋雲集,歌如海,人如潮。那不停於耳的嘹亮歌聲,寄託着人們對歌仙劉三姐的忖量和對豐收、對戀愛、對幸福美妙生涯的憧憬和憧憬。

  傳承價值
  劉三姐歌謠在天下甚至全天下都發生了深遠的影響,显示了中華民族民間傳統藝術活態文化的魅力。它不僅具有見證民族歷史和情緒表述方式的文化史研究價值,還具有民族學、人類學、社會學、美學等方面的研究價值。

  《劉三姐歌謠》具有以歌代言的詩性頭腦方式的卓越性、紮根社區人文傳統的鮮明的民族性、傳承序列的完整性、歌謠種類的多樣性及文化內在的厚實性、流傳的普遍性與影響的深遠性等特徵。

  然則隨着壯族傳統“倚歌擇配”社會基礎的消逝,以及強勢文化和新的娛樂方式的襲擊,劉三姐歌謠後繼乏人,面臨失傳的危險,需要儘快接納措施加以珍愛。

  國家異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珍愛,2006年5月20日,劉三姐歌謠被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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