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習俗之湖南結婚習俗
湖南省位於長江中游南部,傳統的喪葬習俗受儒家影響較大,極具地方特色。在湖南文化中,葬禮重新到尾有許多的步驟,包羅部署靈堂、殯殮、貼大旗、封柩、出殯等一系列歷程,現在我們及來逐一領會下,這其中蘊含的喪葬文化。
靈堂
亦稱“孝堂”、“靈棚”。舊時停放靈柩的地方。宋彭杉乘《續讀黑客揮犀·陳烈遵左禮》:“蔡君謨(襄)居喪……(烈)與十二餘生望門以手據地,膝行號慟而入孝堂。”有的因衡宇窄狹搭棚於庭旁,稱“靈棚”。桃江一帶舊習,人死在外,遺體不進住宅,就在屋前搭起靈棚,並列靈柩殯葬冥物,以待吊者。
殯殮
益陽殯殮之俗,與本省漢民族略同。但貧富之間有儉奢之別。據1912年《湖南民情習慣講述書》載:“湘俗舁棺入門,燃爆竹以迎之,置中堂,以兩凳置棺蓋於側,以紅氈覆之。熬桐油松香成汁塗棺內,以陳石灰、石膏粉或五穀灰(用五穀灰扎棺,惟益陽有之,余者尚用陳石灰)傾入。侍者仍奉屍入棺,用皮紙裹石灰為包(包數如死者之歲數)塞屍之清閑處。
乃掩巾加被以皮紙覆其上,為魚鱗交搭之狀,曰魚鱗甲。遂以五穀灰或石灰、石膏等傾滿棺中,稍按緊之。棺前懸布帷,下仍燈炬,婦人哭於帷內,男子哭於帷外。然其起屍人棺之際,俗必延羽士誦咒畫水書符(水置棺下,符帖棺首。雲:可鎮邪免漏,至刊行乃去之)曰上材。
富者則禮生贊禮,曰起屍入殯禮、曰蓋棺禮。並告祖、告天地諸神。畢,以長紅箋書‘文公喪禮’四字貼堂上,對空行六叩頭禮,曰立文公”。益陽一帶仍沿用舊習,用皮紙、石灰或石膏粉扎棺,俗稱:“踩蓮花堂”。
桃木棍
民間每當浴屍易服后,在死者左手握上一根較小的桃木,右手握一條手帕。相傳手帕讓死者揩汗,桃木避邪,可作手杖,也可防犬。
掛好事
昔時,民間在給亡人做超度時,往往在靈堂內掛好事。好事是用宣紙畫成佛祖等多種圖案和頭像,諸如太上老君、元始天尊、觀世音等等,精裱成一幅幅的對袖,一樣平常開路,只懸挂堂屋上首5——7幅,如做3——7日道場者,則堂屋上首和雙方壁上都掛滿好事,俗稱滿堂好事,陰森森嚴。自1950年後,掛好事者逐漸消逝,近年來又漸興起。
貼大旗
又稱“貼大字”。已往民間做超度時,由羽士用黃白綠三色八開紙剪成下面斜角啟齒的旗形,一張一字,上書“昊天罔極”、“跨鶴歸西”、“淚灑江天”、“邈若山河”、“慎終追遠”、“生榮死哀”、“遺恨千古”之類的悼詞,乘貼在靈堂家中各門的門框上,如喪事大辦,則在靈堂外的四角的對角扯起長繩,在繩上每隔2——3尺貼一張。
湖南傳統建築特點與風格
點天燈
舊時,民間將死者入殮后,在堂前天井豎一對留有若干竹恭弘=叶 恭弘的竹竿,各懸一隻小箬帽和形似棒槌的紙燈籠。每晚點燭懸燈,直至出喪日止。
豎幡
已往大辦喪事,往往請羽士做超度時,先將死者姓名或仕位寫在長條形的旗幡上,用竹桿掛上旗幡,豎在大門外的顯眼處。迎風招展,顯得更有氣焰。直至出殯時,再舉幡送葬。
報廟
民間以為,人剛死後,幽靈暫在土地廟中棲身。當羽士做超度時,由宗子端着靈位,由羽士敲鑼打鼓前往土地祠報廟,燃香點燭,鳴放鞭炮,焚燒紙錢,用三牲酒醴致祭,並由羽士做一陣報廟法事後方歸。
開路
亦稱“明路”。民間向來將死者入殮后,喪家請羽士做道場,以超度亡魂,指明冥間之路,故稱“開路”。凡三日以上故稱做道場,1——2日,俗稱做開路。開路在超度亡靈時,是不能缺少的一項法事,由羽士敲打樂器,念讀“路引”,揮舞“引魂幡”,並由喪家宗子執“引魂幡”陪拜,直至法事完畢。
開金橋
喪家請羽士超度亡靈的法事之一。所謂“金橋”,由桌子相疊而成。在議式中,羽士念經咒走過“金橋”,俗謂引魂過橋,以為可使亡者“托生”於福祿之地,或謂可使亡魂不入枉死城,通過金橋上天堂。《紅樓夢》第十四回:“這日乃五七正五日,那應佛僧正開方破獄,傳燈照亡……開金橋,引幛幡”。
解結
喪家請羽士超度亡靈的法事之一。做法事前,在靈柩前置高桌一張,系黃線穿紙錢,打志若干結子,地上用面盆盛清水。羽士敲打樂器一邊做法事,一邊由孝子拉線解結,每解一結,紙錢落在水盆里,其意有兩說,一謂替死者解開生前和他人結下的冤讎;一謂死者不情願離世,陰魂不散,故專程念經勸解。其解詞內容有勸慰眾人,張揚生死有數;表彰好人,勸人為善,以及勿作奸惡等。
開方破獄
開方破獄是喪家請羽士超度亡靈的法事之一。《紅樓夢》第十四回:“這日乃五七正五日,那應佛僧正開方破獄,傳燈照亡,參閻君,拘都鬼”。開方,即開度,《愚賢經》:“唯願如來當見哀愍,暫下開度。”俗謂人死後會下地獄受罪,故舉行佛事,誦念《破地獄偈文》,祈禱佛祖超度亡靈升天,以為可以打開地獄拯救亡靈出來,再往人世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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