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光旖旎的麗江瀘沽湖
娶親是人生注重的大事,各地有着差其餘婚俗。而這些婚俗是社會習慣的組成部門之一,同時也是當地文化生長的折射。在上海文化中,上海娶親習俗是繁瑣盛大的。上海自古就有女子休夫的權力。以是,婚禮儀式以女方為主。那麼,上海娶親習俗另有哪些,一起來看看吧。
婚宴設置的問題,有兩種方式解決:
一、兩面都辦,在上海時,以女方為主,男方怙恃和部門陪同鄉戚到上海,男方由同事、同硯、同夥組成男方來賓。如遇無房,婚房可放在賓館內,部門儀式放在賓館,簡樸操作。在外地時,則相反。
若是,男方堅持主婚場在男方,當離上海較近時,則可中午在上海辦早中午酒席,下晝趕到男方家辦主酒席,但這種情形下,新人和女方較累,容易遲時。另者,第一天辦在上海,第二天趕回男方辦。
二、單面辦,因男女雙方未來都在上海事情、生涯,則只辦在上海,男方大部門至親趕到上海。后另擇時回男方處補遠親和同夥。(優點是照顧女方,能博歡心,並新人不累;瑕玷是破費較大用於男方親戚的賓館住宿、容易獲得男方家人的否決)其餘的婚俗與通俗上海人無二異,錢用出去,則萬事興,萬人喜。
一場婚禮宴客要幾天
第一天是女方家宴客,擺了20多桌酒席。這天,男方家派人來取妝奩,妝奩包羅彩電、音響、空調、冰箱、助動車等,共動用了3輛貨車、4輛小轎車,運輸“車隊”陣容赫赫,引來圍觀者無數。
麗江古城,一場浪漫的邂逅
第二天是男方家擺酒席,中午和晚上共有44桌酒席。上午九點鐘,老付他們就追隨迎親隊伍出發了。11點多,新娘換好衣服脫離外家,清音班提前奏起了《歡欣歌》、《小六板》等絲竹曲子。
來到男方家,擺上香案,點起花燭,就最先舉行儀式:首先,在絲竹樂聲中,男女儐相、新郎新娘、主婚人、來賓等依次入座;證婚人宣讀證書之後,新人拜天地、拜怙恃、相互對拜,並飲交杯酒;接下來,親友們旁觀戲曲演出。爾後,將新人送入洞房,滿座來賓才最先用飯,此時已是下晝一兩點。
舊時上海女子有休夫權力
早在清末,上海便盛行留一種“通腳”的習俗:男女經媒妁先容訂婚後,為了要領會對方的人品和家境,在正式娶親之前,女人在媒妁的陪同下,帶着禮物,第一次去參見未來的公婆、尊長和丈夫。往後以後,女人便可以隨時去婆家(但不能住宿)。早先,這種婚俗僅限於浦西,而且只有女剛剛擁有這權力,謂之“女通腳”,又稱“過門婦女”。
厥後,隨着浦西又泛起“男通腳”,這種習慣也傳到了浦東。象這種婚前可相互碰頭(而且出女方處自動職位)的習俗,在封建社會的中國,別地是難以做到的。這種“通腳”習慣給了婦女一點選擇的餘地。若是他們在串門時感應對方的家境、相貌以及道德品行等不知足的地方,便有賴婚和退媒的行為了。
解放前就盛行“姐弟戀”
解放前,浦東人娶親,習慣上新娘比新郎要大幾歲,當地稱其為“大娘子婚姻”。它差異於“二十歲大姐十歲郎,夜夜睏覺抱上床”的童養媳制度,而是指男子到婚齡時,娶的女子年歲要比自己稍大,故有“女大三,屋脊坍”,“女大四,頭觸制”。“女大七,哭泣泣”等說法,而歷代有文獻紀錄的婚姻歲數劃定也都是男大於女。
而浦東人卻以為,他們這樣做,是由於以前男女結婚早,女大男的幾歲,要懂事體一些。即俗話所說:“長嫂當母,長妻當姐”。很顯著,其目的無非是讓女方多籌劃家務。關於這點,上海縣的七寶鎮即是很具有代表性的。在那裡,當家人都是婦女而很少是男子。
更有甚者,在舊上海部門區域有女無子的人家,為了養老送終,不停香火,必須招婿入贅。這種婚姻習俗本不稀奇,別地也多見,但新鮮的是這後裔婿入贅后,必須為妻姓,生育的子女則更不用說要沿襲母親的姓氏,成為女姓家族的成員。這對男方來說,其身份還不如出嫁的女子,由於後者還能保其本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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