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盤點
每個地方的娶親習俗都差異。每個地方的習俗都市憑證當地的特點,以及老一輩留下來的禮貌而定。在寧德文化中,若是要娶親,一些習俗可是相當講求的。那麼到底哪些習俗又有哪些講求呢?一起來看看吧!
境內傳統男女婚嫁通常由“議婚”、“嫁娶”、“鬧洞房”、“下廚房”和“回門”幾個環節組成,有我國古代婚姻六禮遺留的痕迹。而“嫁娶不親迎”是閩東婚嫁禮俗中的一個突出特點。
男女到了娶親歲數,經由家長物色,或男女青年自由戀愛,由男方怙恃托媒妁向女方求婚,倘女方怙恃示意贊成,“合婚”以為男婦生庚無“沖”、“克”后,男、女雙方家長就聘金、聘禮妝奩、婚期等舉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由男家擇吉日送禮到女家,親事就算定下來,俗稱“小定”。
“小定”后男家再次選擇吉日,送乾坤貼、聘金、聘禮、布料至女家;女家回送以糕果、新郎布料,為大聘,俗稱“大定”。送過聘禮后,男家將選定的娶親日期寫在紅紙上通知女家,俗稱“送日子”。迎娶,這一天晚上,新郎、新娘各自設祭拜祖宗。新娘還得向其支屬尊長行離去禮。
迎娶之日,女家設午宴請親友,俗稱請“出門晝酒”。男家擺酒席遍請親友,俗稱請“新婦酒”。午宴后,接親隊伍前往女家(新郎不必親白前往)。花轎到達女家,新娘鳳冠霞帔,艷服而待,上轎前必須傷心哭嫁,以避凶煞,並與兄弟舉行“分居契”儀式,最後由全福的尊長攙扶上轎。
最為古老的揚州古運河文化
並由小舅小姨伴送新娘前行,俗稱“送媳婦”(蕉城區習慣,送親的小姨稀奇多,少則4人多則12人)。花轎大致天黑到達男家,再由男家全福尊長出來,揭去轎門上的“轎前符咒”,焚燒焚化,然後開啟轎門,“正中姑”(全福小女孩擔任)請新娘下轎,再由“伴娘媽”(通曉當地婚姻禮儀的老婦)攙扶到大廳,守候舉行拜堂結婚大禮。
當花轎到男家大門口時,新郎及其怙恃兄嫂都必須上樓迴避,以示身份尊上,未來鎮得住新娘。經“子弟官”手提“風雨燈”(全福小男孩擔任)往返上樓三次相請,新郎身着長袍頭戴禮帽下樓與新娘一道拜堂,三拜九叩禮畢。
新娘由全福尊長持喜燭、捧“斗燈”(內置大米、紅蛋、鏡子、鉸剪、尺子、筷子、戥秤、點燃灼油燈並圍上紅紙的紅漆圓形木斗--即俗稱“斗燈”)漫步引入新居,新娘進入新居後端坐床沿,讓人觀睹,俗稱“瞧新婦”。拜堂后,大廳上再次擺起酒宴請親友,俗稱“請接親酒”。一樣平常午宴的“新婦酒”宴請女賓,晚宴的“接親酒”宴請男賓。
“接親酒”后,另備一桌優美豐盛的筵席,俗稱“佳期酒”,赴席者多為預先選好的怙恃雙全的全福青年,喝“佳期酒”和“鬧洞房”往往間雜舉行,通常“鬧洞房”要鬧三次以上,直至破曉(也有是夜送房的)。
迎娶越日,天一亮新娘便在“伴娘媽”的引領下進廚房行“下廚禮”,當天新娘還得參拜支屬尊長,行“見客禮”。當夜,“伴娘媽”備辦糖茶、點心兩份送入新居請新郎、新娘一道吃用,俗稱“送房”。
迎娶第三天,新郎須陪同新娘同往岳父家,即新娘“回門”,新郎做女婿“。女家要擺”女婿酒“宴請女婿,於當日返回男家,至此整個婚姻禮儀才告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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