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八字 五行 正文

陰陽的概念和基本內容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陰陽對立、陰陽互根、陰陽消長和陰陽轉化四個方面。


陽對立即指世間一切事物或現象都存在着相互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面,如上與下、天與地、動與靜、升與降等等,其中上屬陽,下屬陰;天為陽,地為陰;動為陽,靜為陰,升屬陽,降屬陰。而對立的陰陽雙方又是互相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存在。如上為陽,下為陰,而沒有上也就無所謂下;熱為陽,冷為陰,而沒有冷同樣就無所謂熱。所以可以說,陽依存於陰,陰依存於陽,每一方都以其相對的另一方的存在為自己存在的條件。這就是陰陽互根。


陰陽之間的對立制約、互根互用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始終處於一種消長變化過程中的,陰陽在這種消長變化中達到動態的平衡。這種消長變化是絕對的,而動態平衡則是相對的。比如白天陽盛,人體的生理功能也以興奮為主;而夜間陰盛,機體的生理功能相應的以抑製為主。從子夜到中午,陽氣漸盛,人體的生理功能逐漸由抑制轉向興奮,即陰消陽長;而從中午到子夜,陽氣漸衰,則人體的生理功能由興奮漸變為抑制,這就是陽消陰長。


陰陽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還可以互相轉化,即所謂物極必反。比如,某些急性溫熱病,由於熱毒極重,大量耗傷機體元氣,在持續高燒的情況下,可突然出現體溫下降,四肢厥冷、脈微欲絕等癥狀,就是由陽證轉化為陰證的表現。可以說,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的過程,而陰陽轉化則是質變的過程。陰陽消長是陰陽轉化的前提,而陰陽轉化則是陰陽消長發展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