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形而上之道”(1)
我國古代作為哲學概念的“道”,是對“陰陽”、“五行”這些哲學對象在性質上有所斷定的邏輯概括。 “道”論,是有關宇宙論的學問,而這一學問是由逆向歸納而得來的。人們以所能見到的萬物向上推斷:萬物的本源出於“五行”(“五行”是地處北溫帶的中國古代獨有的哲學概念,“分土王四季”,春木、夏火、秋金、冬水,而土為“中和之氣”),“五行”出於“陰陽”,而“陰陽”則出於“道”。“道”為一,“陰陽”為二,“五行”為三,“萬物”為萬,於是就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之說。這一學說的本質不同於三代以前的“天命論”。“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論的提出是建立在自然界自組織運動之上的,以自組織運動為宇宙發生乃至萬物化生的根本動力。這種自組織的動力完全來自於“道”。從宇宙萬有的構成上說,“道”為“有物混成”的實體;從宇宙萬有的發生上說,“道”為最高本源;從宇宙萬有的變化上說,“道”為總的法則。
《易傳・繫辭》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是指萬物有形象之前而言,“恆道”在形之上;“形而下”則是指萬物有形象之後而言,“可道之道”在形之下。“有生於無”(或“自無極而為太極”)則是指“有形生於無形”而言,所謂的“無”是指“無有”,並非“無無”。《繫辭》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此說似有多重涵義。合一陰一陽而言(或謂“無陰無陽”),則為“形而上之道”,合二為一,則為“大一”(大一則是“形而上之道”的別名);分一陰、一陽而言則為“形而下之道”(器之道),陽為“乾道”;陰為“坤道”,又本“立天之道曰陰與陽”之說,則一陰一陽又為“天之道”。萬物皆有陰陽,故亦有萬物之道。
我們參閱諸子百家之書,展開來說“形而上之道”,則見橫向上的詫異和縱向上的不同。橫向上看,似乎所謂的“道家”多言“形而上之道”,而所謂的“儒家”則多言“形而下之道”。縱向上看,先秦諸子言“形而上之道”似籠統並謂“一氣萬理”,而發展到宋代二程及朱熹等則側重於“理”而謂“一理萬殊”。然而,究其本源則一致而同歸。下面,就試為一說。
一般謂《老子》一書歸納了“形而上之道”,似無什麼爭議。《莊子》、《管子》、《淮南子》等書繼續宣揚了《老子》的“形而上之道”論,也應該是事實。
《老子》曰:“道可道,非恆道。”可言之道為“形而下之道”(器之道),不可言之道為“形而上之道”。何謂“形而上之道”?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形而上之道”為宇宙構成的實體,是“混成之物”。《老子》曰:“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又曰:“視之不見曰夷,聽之不聞曰希,博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一者,其上不�,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物,是謂惚恍。”“形而上之道”是無形象之“無物之物”,是宇宙發生的最高本源。《老子》曰:“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 “形而上之道”就是宇宙變化的唯一法則。是大自然的自組織運動,而道一生為陰陽,陰陽二生為五行,五行三而化生萬物。人生於開天劈地之後,對無形象之“形而上之道”,自然是“希、夷、微”(不可見、不可聞、不可博)。既是希、夷、微,當然不可道、不可名。謂之曰“形而上之道”,亦不過是強名之而已。“朴散為器”、“復歸於無極”。樸素之質,語其分則散為萬物,語其合則歸於無物之物。“朴”、“無極”皆是“無狀之狀,無物之物”。“天上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有形狀之萬物生於“無物之物”(有形之物源於無形之物),“無”並非絕對的無,是“無有”。“太極”就是大極,是指有一極限範圍,“無極”既是其大無有極限範圍。“穀神不死”,永恆之道即為“神”,“陰陽不測之謂神”,此“神”乃為自然格(非人格神)。凡“形而上者”,可言之為“道”;可言之為“神”;可言之為“一”;可言之為“朴”;可言之為“無極”;可言之為“無物之物”,總而言之“道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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