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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三易之說

關於三易之說
 
  在《僖公十五年》里有說: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雲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

 《象傳》有“山下有風,蠱”,《說卦》有“艮為山,為果菰”。“實”是果實,“材”也是木材,所以占說“實落材亡”。

  這裏所用的卦辭為今本《周易》所無,有人認為是《連山》、《歸藏》的卦辭,否則卜徒父無從占“狐蠱,必其君也”。關於《連山》、《歸藏》,僅見於《周禮-春官》:“(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連山》《歸藏》二易有可能是比《周易》更早的八卦筮書,早已失傳無從考查。亦有人認為是雜占,如杜預有說:“卜人而用筮,不能通三《易》之占,故據其所見而雜占之。”。然而龜卜雖不同筮,卜筮本為一家,春秋之際禮崩樂亂,卜人精研《易》占不會有人干涉,《左傳》中就記有卜楚丘及其父、卜徒父、卜偃作筮占,若其不通《易》占,當權者未必會令其用筮,身居高位的卜人也不至於信口開河,言卜人不通《易》占應可置疑。我以為卜人用雜占的這種看法,深層理由大約有二:一是雖對《連山》《歸藏》持肯定態度,但認為這三種《易》之間的《象》、《系》應不相同。二是不能認定孔子之前已有《象傳》《說卦》,否則卜的說法和《說卦》如此相似,難以解釋。於是我們還見到《成公十六年》有說“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復》 ,曰:南國槭,射其元王,中厥目。” 其卦辭亦為《周易》所無,只因為此例沒有記錄關於坤、震之類的占說,便無人來質疑這個卦辭是雜占,以至後世多有學者當此是《連山》、《歸藏》的內容。其實不論卜徒父用的是什麼來作占,至少還另外參照了一種與〈周易〉的《象傳》《說卦》內容極相類似的筮書。如果說周文王西伯作《周易》時不可能沒有資料參考的話,《說卦》內容的出現可能比我們所能想到的還要早的多,與其說它出自後世精明者竄入,不如說它很古老更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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