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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占卜總決

《周易》占卜總決


  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後,先看《周易》爻辭,以斷吉凶。如乾卦初九“潛龍勿用”,則諸事未可為,宜潛伏之類;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則宜謁見貴人之類,余皆可仿此。次看卦之體用,以論五行生克,體用即動靜之說。體為主,用為事。應用生體和比和,則吉,體生用或克體,則不吉。又次看克應。如聞吉見說吉兆,則吉;聞說凶說見凶兆,則凶。見圓物,事易成;見缺物,事終毀之類。
  復驗己身之動靜。坐則事應遲,行則事應速,走則愈速,卧則愈遲之類。數者既備,可盡占卜之道,必須以易卦為主,克應次之。俱吉則大吉,俱凶則大凶,有凶有吉,則詳審卦辭,及克用體應之類。以斷吉凶也,要在圓機,不可執。
【白話釋意】
  所謂占卜總決,其實就是一種斷卦的方法和程序。筆者以為斷卦方法只是一種方法,而並非就能以此獲得自己所要獲得的預言,只能說這些斷卦方法是我們常用的幾種將譯為事物的方式。我們不要大過於迷信這些方法,對於初學者來說,這些方法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非常重要,但在學習了一段時間后就會感覺這些方法並非是萬能鑰匙,都能打開一個個迷一樣的卦象。
  但是方法雖然這樣講,而所斷的卦有一些並非如此,如邵康節先生在“西林寺牌額占”所起出的卦是山地剝卦三爻動變艮為山卦,互卦為坤為地卦,在這個卦中,論爻辭,山地剝的三爻辭是“剝之無咎”,無咎就是沒有災難,應該從辭爻上說是沒有凶的,在看體用五行生克,主卦,互卦,變卦,三者都是比和,卦和萬事順遂,應該說也是好的,而邵康節先生為何斷凶呢?他的依據是什麼呢?原來西林寺是和尚居住的東方,都是男人,為陽,所以應該是陽氣盛的地方,顯然是不對的,所以說凶,他用了這道理來斷卦。
  由此說是不是前面所述的斷卦方法都是沒有用處的?這也不能這樣說。客觀的前面所講的斷卦方法是前人總結出來的至聖的斷卦手段,是非常重要的內容,對初學者來說由其如此,但是在學了一段過程后,斷卦也大有長進了,看卦也能熟能生巧了,到了這個時候,我認為不妨把前面所用的方法扔掉,按自己熟能生巧中所直接出來的信息來看卦斷卦,不要再拘泥於方法之上,我想到了這個階段,不用方法看卦比用方法看卦更勝一籌,這叫做用活的方法,變通的方法,而創造方法。這樣看卦的準確率決不會比用上面的步驟和方法斷出卦來的準確率差。當然如果是初學,如果對《易經》及其預測方法還沒有看透看熟的話,絕對不用扔掉方法。否則,就會邯鄲學步,而一事無成。對於初學者來說,斷卦方法是至關重要的內容。占卜的方法大抵如此:
  在得到“大成之卦”后,先根據《周易》中爻辭推斷吉凶,例如,見到乾卦初九“潛龍勿用”,即理解為各種事物不能稱心如意,屬於隱忍等待時機之類的事情。見到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即理解為適宜謁見富有之人,尊貴之人等等。其餘情形,其次類推。再看成卦的體用關係,根據五行的生克推斷吉凶。體用就是動靜之說。體為主,用為事。用生扶體或比和,就會吉利;體扶生用或克制體,便不吉利。
  在看成卦時的克應。所謂克應,即成卦時周圍陰陽之變化的事物中所含的吉凶信息。例如,有聽到人講吉利的說話的話,瞧見吉利的苗頭,便是吉利的事情發生。聽到有人將兇險的話,瞧見兇險的苗頭,便會有兇險的事情發生。見到圓形的事物,便預示着事情容易辦成。見到缺損不全的事物,便預示着事物最終要辦壞等等。第四:查驗自己在占卜時的各種情況。自己以坐姿成卦,預示着事物的成功將會遲緩,自己以走姿成卦,預示着事情會迅速成功。自己以跑姿成卦,預示着將以更快的速度成功。自己以睡姿成卦,預示着事情的成功最為遲緩等等。
  以上四點有做到了,就會全面掌握了占卜之術。占卜時必須以易卦為主,以克應關係為次。二者都吉利,就會有大吉利的事情發生。二者都兇險,就會十分兇險的事情發生。既有吉利又有兇險,就要仔細審查卦辭以及克,用,體,應之間的關係,來推斷時吉利還是兇險。占卜的關鍵,就在於變通變易,而不能死認理。
占卜論理決
 
  數說當也,必以理論之而後備。苟論數而不論理,則拘其一見而不驗矣。且如飲食得震,則震為龍。一理論之,龍非可取,當取鯉魚之類代之。又以天時之得震,當有雷聲,若冬月占卦得震,以理論之,冬月豈有雷聲;當有風撼震動之類。既知以上數條之決,復明乎理,則占卜之道余蘊矣。

【白話釋意】
  象數學說固然有獨到之處,但必須參照易理加以探究,而後占卜才能推衍完備。如果僅僅論數而不論理,九難免限於只是從一個側面看問題。便占卜靈驗了。況且,如占飲食得到震卦,震卦屬龍,按正常道理來說,宴席之上,龍是不可能得到的,應當以鯉魚之類而代之。又如占天時得到震卦,震卦屬雷,如果冬月佔得震卦,按正常道理來說,冬季哪有雷聲?這應當斷為是風勁吹而撼動外物的情行。知道了以上幾條占卜的原則后,再明了易占的原則,占卜之道也就沒有什麼神秘了。

先天後天論
 
  先天斷卦吉凶,止以卦論,不甚用《易》之爻辭。後天則用爻辭,兼用卦辭,何也?蓋先天者未得卦,先得數,是未有《易》書,先有《易》理,辭前之《易》也,故不必用《易》書之辭,專以卦斷。後天則以先得卦,必用卦畫,辭后之《易》也。故用爻之辭,兼《易》卦辭以斷之也。後天起卦,與先天不同,其數不一。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之數為用。蓋聖人作《易》畫卦,始以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加一倍,數自成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故占卜起卦,合以此數為用。又今人起後天卦,多不加時數,得此一卦,止此一動,更無移易變通之道。故後天起卦定爻,必加時而後可。又先天之卦,定事應之期,則取之卦氣,如乾兌應於庚辛及申酉之日,或坤為戌,亥之日時,兌為酉日時。如震,巽當應於甲乙及木支之日,或震取卯,巽取辰之類。後天則以卦數加時數,總之而分行,卧,坐,立,之遲速,以為事應之期。卦數時類,應近而不能決諸遠者,必合先後之卦數取決可也。又凡占卦中決斷吉凶,其理洞見,止於全卦體用生克之理,及參《易》辭,斯可矣。今日以後天卦,卻於六十甲子之日,取其時方之魁,破敗亡滅跡等,以助斷決。蓋曆象選時,並於《周易》不相干涉,不可用也。
【白話釋意】
  用先天起卦之法斷吉凶,只根據卦象來推測,不常使用《周易》的爻辭;用後天起卦之法斷吉凶,則用爻辭兼看卦辭。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先天起卦之法認為:成卦之前,易數即已存在,即易的規律存在於《周易》成書之前,是文辭之前的《周易》。因此,不必使用《周易》的爻辭,而專用卦象進行分析推斷,後天起卦之法則認為,得到卦象以後,必用卦辭爻辭,《周易》是文辭之後的《周易》,所以占卜時既用爻辭,又用卦辭。
  此外,後天起卦之法與先天起卦之法的區別,還在於卦數不同。現在人們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為後天應用的數目。其原因就在於古代先賢聖哲作《周易》畫卦,最初是以太極,兩儀,四象,八卦的加一倍,自成一個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的先天數體系。所以,以後天八卦起卦,便以先天八卦為用。現在人們以後天八卦,也以洛書起卦,多不加上時間數,得到這一卦,只有一爻的變動,看不出所謂的“移易變通”的規律。所以,後天起卦之法的起卦定爻,一定要加上時間因素。
  以先天起卦之法確定事物的克應日期,只取卦氣的旺衰。如乾兌屬金,克應的日期就定在庚日,辛日幾五行中屬金的日子,或定在戌,亥日屬乾的位置,或酉日屬兌的位置。如經占卜得到震巽卦,克應的日期就定在甲,乙日,以及五行中屬木的日子,或定在卯日屬震的位置,或辰日屬巽的位置。
  後天起卦之法是以卦數加時數的總和,而分為“走”,“睡”,“坐”,“立”等不同快慢情況,作為事物的克應日期。卦數,時辰之類,只能應驗眼前之事,不能推斷遙遠之事。必須綜合先天和後天的卦數,才能準確無誤地斷出吉凶。
大凡占卦時推斷吉凶,易理精通的人,只需在全卦的體用生克關係中尋找信息,並參照《周易》上的爻辭,這就可以了。
  如今,後天起卦之法卻是根據六十甲子的紀日,取占斷當日的時辰,方位的星名,以及殘破,敗亡,滅跡等徵象,以此來幫助推斷吉凶。原因就在於天文歷史中的時間選擇,與《周易》並不相干,所以不能一味依據《周易》的卦辭進行占卜。
卦斷遺論
 
  凡占卜決斷,固以體用為主,然有不拘體用者,如起例中西林寺額,得山地剝,體用互便,俱比和,則為吉,但仍不吉,何也?蓋寺者,純陽人居住的地方,而純陰爻象,則群陰剝陽義象顯然也。此理甚明,不必拘體用也。又若有人問:“今日動靜如何?”得地風升,初爻動,用克體卦,俱無飲食矣,而亦有人相請,雖飲食不豐而終有請,何也?此人當時,必有當日之應。又有“如何”二字帶口,為重兌之義也。又有用不生體,互變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喜色,佔得山火賁是也。又有用不生體,互變俱克之而凶者,如牛悲鳴,佔得地水師是也。蓋少年有喜色,占則略知其有喜。而《易》辭又有“束帛戔戔”之吉,是二者俱吉,互變俱生,愈見其吉矣。雖用不生體不吉,不為其害也。牛鳴之哀,則略知其凶,而《易》爻復有“輿屍”之凶,互變俱克,不能掩其凶也。蓋用《易》斷卦,當用理勝處驗之,不可執拘於一也。
【白話釋意】
  大凡占卜決斷吉凶,固然要以體與用二者的關係為主,但也有不拘泥與二者的時候。如占卦起例中佔西林寺碑額,得卦為山地剝,體,用,互,變��此四者都是比和,應該為吉。而仍推斷為不吉,原因何在呢?這是因為廟宇是“純陽之人”和尚居住的地方,而占卜得到的卻是群陰爻象。那麼,眾陰爻剝蝕陽爻的象徵就太明顯了。因此,道理簡單了,也就不必拘泥於用,體之義了。又如,有人問“今日動靜如何”。得卦為地風升,初爻發動,用卦巽木克體卦坤土,本應斷為沒吃沒喝了,卻斷為有人相請,雖然飲食不多,而最後有人相邀,是何道理?因為特定的占卦人正處在當日,當時,必有所克應;而且“如何”二字都常帶口,為重兌之義。又有用卦為吉的情況,如“少年有喜色占”。占卦得山火賁,就是如此。又有用卦不生體卦,互卦,變卦都克體卦,被斷為凶的情形。如“牛哀鳴”占卦得地水師,就是如此。如上例中因為“少年有喜色”,占卦便可大略推斷其有喜事,而《易經》爻辭又有“束帛戔戔”的吉辭,有以上兩種吉兆,再加上互卦,變卦皆生卦體,便更見其吉利了。雖然用不生體不吉利,但也無妨害。牛鳴的聲音悲哀,占卦則可大略推斷其將有凶陷。而且《易經》爻辭又有“愈屍”即以車載屍的凶辭,互卦,變卦均克制體卦,變更見其凶。雖然用卦不剋制體卦,但最終還是無法掩蓋其兇險的象徵。原因就在於用《易經》斷卦,應當輔以明白的易理予以驗證,不可拘泥於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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