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神結合父母爻斷婚期
公曆時間:2004年7月13日19時22分 農曆時間:甲申年五月二十六日戌時
干 支:甲申年 辛未月 癸巳日壬戌時 (旬 空:午未)
神 煞:驛馬─亥 桃花─午 日祿─子 貴人─巳,卯
乾宮:山地剝 乾宮:火地晉(遊魂)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白虎 �{�{�{�{�{ 妻財丙寅木 �{�{�{�{�{ 官鬼己巳火
�蛇 兄弟壬申金 �{�{ �{�{ 子孫丙子水 世 �{�{ �{�{ 父母己未土
勾陳 �{�{ �{�{ 父母丙戌土 X-> �{�{�{�{�{ 兄弟己酉金 世
朱雀 �{�{ �{�{ 妻財乙卯木 �{�{ �{�{ 妻財乙卯木
青龍 �{�{ �{�{ 官鬼乙巳火 應 �{�{ �{�{ 官鬼乙巳火
玄武 �{�{ �{�{ 父母乙未土 �{�{ �{�{ 父母乙未土 應
一般看婚期,是圍繞用神來判斷的,但是婚姻在這裡有點特別,因為有時還結合父母爻來看,為什麼呢?因為父母也為結婚證尤其是父母臨日或者與日子相合的時候
1、日與父合,或父臨日,婚期已定。
2、財臨太歲生合世爻,為婚期。
3、青龍臨世或應,發動與世爻生合,為婚期。
4、卦中有兄弟劫財,衝去兄爻為婚期。
5、女測兄世,官克世,官爻受制不克世爻為婚期。
6、財官無傷,相生相合為婚期。
7、子世克應,一旦子不克應為婚期。
第一;財2見,表示異性緣分不錯
第二;財弱所以不能長遠
第三;父母發動,尤其是化酉金來衝剋財,當然這個時候不能沖,因為化出來的,只有在2005年才可以沖
結論:2005年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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