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爻的衰旺被離不開四大因素的影響
影響一爻旺衰的4個因素:那一卦裝成,世用明確后,我們到底是依據什麼來判斷預測事情的吉凶趨勢的呢?其實就是在確定用神與世爻后,通過分析卦中日令、月令、以及卦中各爻圍繞世爻與用神的變動作用,利用六爻各式應用卦理,綜合判斷其旺衰來實現預測的。因此我們要了解一卦中爻的旺衰會受來自哪幾方面因素影響,理論上主要來自四方面:
(1)卦中的月令(也稱月建),能同時影響卦中所有爻的旺衰、生克沖合卦中的爻。
(2)卦中的日令(也稱日建),能同時影響卦中所有爻的旺衰、生克沖合卦中的爻。
(3)卦中的動爻,能生克沖合卦中的爻。卦中靜爻即使旺相也沒有生克他爻的功能(靜卦除外)
(4)爻自己發動,而變化出來的變爻,能回頭生克沖合變出它的本位爻。要注意的是,卦理上變爻除了可以回頭作用本位爻之外,無論什麼條件下,都不能跨越作用其他的動爻或靜爻,這是基本卦理。
這裏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初學者不了解變爻的定義,爻動就會產生變化,陽爻動變陰爻,術語叫變;陰爻動變陽爻,術語叫化;爻動變化出來的爻就叫變爻,也可以稱化爻。由此可知不動的爻是沒有變爻的,有些人把變卦中不動的爻也當作變爻看待,這是錯誤的觀念。如下卦:
干支:卯月 己亥日 (旬空:辰巳)
坎宮:水澤節(六合) 離宮:風水渙
六神 【本 卦】 【變 卦】
勾陳 �|�| �|�| 兄弟子水 ×→ �|�|�|�|�| 子孫卯木
朱雀 �|�|�|�|�| 官鬼戌土 �|�|�|�|�| 妻財巳火 世
青龍 �|�| �|�| 父母申金 應 �|�| �|�| 官鬼未土
玄武 �|�| �|�| 官鬼丑土 �|�| �|�| 妻財午火
白虎 �|�|�|�|�| 子孫卯木 �|�|�|�|�| 官鬼辰土 應
�蛇 �|�|�|�|�| 妻財巳火 世○→ �|�| �|�| 子孫寅木
假設此卦以世爻巳火為分析目標,理論上它的旺衰受四方面影響。月建卯木可以生巳火,日建亥水可以沖巳火,動爻子水可以動而克巳火,因為巳火自己又動,巳火的變爻寅木也可以回頭生巳火。卦中二爻卯木臨月建,但因為是靜爻,它即使很旺也不能生巳火,若巳火不動,則不存在變爻,象卦中申金不動,申金就沒有變,處於變卦相應位置上的未土就不算是申金的變爻,未土與申金彼此間更不會存在任何的生克關係。而變爻只能回頭作用變出自己的本位爻,如變爻寅木,可回頭生變出自己的巳火,但卻不能跨越本位爻去克丑土戌土。變爻卯木沒與變出它的本位爻子水產生生克沖合關係,因此變爻卯木不回頭作用於子水。如此類推。
古論對四個因素運用的死板原則:對於如何用之綜合判斷吉凶,古論中的方法則比較机械與死板,《增》書有曰:“以上四處,若得全來生合用神者,諸佔全吉;三處生、一處克,亦以吉斷;兩處克、兩處生者,須看旺衰;生用之神旺相者,則以吉斷,克用神之神旺相者,則作凶推;倘三處克、一處生,若得相生之爻旺相者,亦可謂之克處逢生,凶中得解;若值休囚者,有生之名,無生之實,與四處俱來克者同斷,諸佔大凶”,意即通過旺衰的絕對數量對比來綜合衡量爻的總體旺衰程度,作為吉凶判斷依據。此論作為傳統六爻吉凶判斷的大綱原則數百年來沿用至今。但我卻認為,這種絕對數量化對比的方法,全然不看動之意義,不顧動靜作用的輕重區別,不單判斷過程繁繞複雜,難免顧此失彼易於出錯,兼且流於机械程式欠缺重心與層次,使解卦流程變得如同踏進迷宮一般,困在眾多吉凶矛盾信息中纏繞不清。卻不知卦之精意其實就是“動機”二字!如卯月己卯日兄已得重罪,母親到官府申冤,弟占兄能救否?搖得“復之雷”
干支:卯月 己卯日 (旬空:申酉) (摘自《增刪卜易》)
坤宮:地雷復(六合) 震宮:震為雷(六衝)
六神 伏 神 【本 卦】 【變 卦】
勾陳 �|�| �|�| 子孫酉金 �|�| �|�| 兄弟戌土 世
朱雀 �|�| �|�| 妻財亥水 �|�| �|�| 子孫申金
青龍 �|�| �|�| 兄弟丑土 應×→ �|�|�|�|�| 父母午火
玄武 �|�| �|�| 兄弟辰土 �|�| �|�| 兄弟辰土 應
白虎 父母巳火 �|�| �|�| 官鬼寅木 �|�| �|�| 官鬼寅木
�蛇 �|�|�|�|�| 妻財子水 世 �|�|�|�|�| 妻財子水
原注:兄弟丑土為用神,日月克之,明現大罪難脫,幸得丑土兄弟化午火父母回頭相生,斷曰:速速行之。父母相生為吉,神告顯然,后蒙恩免死。
此卦問兄弟安危,兄弟爻為用神,卦中兄弟兩現,有動取動丑土為用神,丑土被日月之卯木兩重相剋,即便是動化回頭生,也只能算是兩克一生,卻為何最終結果是蒙恩免死的吉兆?可見斷卦不能机械死板地套算旺衰的絕對數量對比。之所以吉,關鍵之處在於動必有因,通常情況下動爻往往預兆着一件事情的吉凶趨勢,動則顯露出禍福預兆的主線。因此影響爻旺衰之四處因素,不可流於机械對比,而應知曉汝重汝輕、何為主何為次,抓住“動機”,才可以快捷簡便而又不失準確地定位出吉凶方向。
將四個影響因素分割為兩個分析組合:我們了解到理論上能影響一爻旺衰的四個方面,簡單概括就是四個字:日、月、動、變。既然不能簡單地机械數量對比,那怎樣從中細分出核心信息以明確分析的重心所在?卦是占問一件事情的信息載體,卦爻發動則代表事情出現變動,從而显示出吉凶的預示方向,因此卦的精要在於“動機”。據此,我們將“日月動變”這四個影響因素按動靜原則分為兩大整體因素來分別分析。
不動的日令與月令,構成一個整體影響因素,我們稱為“日月組合”,由於日月不在卦中,因此也稱為卦外因素,代表着所佔問事情的外部環境。之前我們知道,日、月能同時影響卦中所有爻的旺衰,日與月就好比是天時,卦中的所有爻就好比是人與事,人與事是無論如何都無法擺脫天時的約制的,所以“日月組合”所針對影響的目標是卦中所有的爻,不單單是用神或世爻,還包括動爻變爻和其他靜爻。舉個例子
干支:申月 己卯日 (旬空:申酉)
乾宮:乾為天(六衝) 巽宮:風天小畜
六神 【本 卦】 【變 卦】
勾陳 �|�|�|�|�| 父母戌土 世 �|�|�|�|�| 妻財卯木
朱雀 �|�|�|�|�| 兄弟申金 �|�|�|�|�| 官鬼巳火
青龍 �|�|�|�|�| 官鬼午火 ○→ �|�| �|�| 父母未土 應
玄武 �|�|�|�|�| 父母辰土 應 �|�|�|�|�| 父母辰土
白虎 �|�|�|�|�| 妻財寅木 �|�|�|�|�| 妻財寅木
�蛇 �|�|�|�|�| 子孫子水 �|�|�|�|�| 子孫子水 世
日月組合是指月令申金與日令卯木共同構成的組合。卦中無論是世爻戌土、動爻午火、變爻未土、靜爻申金、辰土、寅木、子水等,都無一例外要受到月令申金與日令卯木的旺衰作用力,而這種作用力具有同步性,如同陽光同時照耀世界各地一般,日月組合同時作用卦中各爻,沒有誰爻先誰爻后;也沒有作用哪個爻的力量更大些或作用哪個爻的力量更小些;更不會有日月組合作用了這個爻就不再作用那個爻的情況出現。
而由卦中動爻與變爻構成另一個整體影響因素,統稱為“動變組合”,因為是以卦中動爻整體構成,也稱為卦內因素。一事顯一卦,卦象是所預測整件事情的縮影,卦爻之動變代表着事情的變化預兆,所以卦爻之動變是有明顯目標的,就是針對與圍繞卦中的用神與世爻的旺衰显示而動,是為動必有因。故此“動變組合”所針對影響的目標只是用神與世爻,不會針對無相關的其他爻,這與“日月組合”的泛泛影響則有明顯區別。這也是為何凡斷事解卦都必須先定好用神,因為爻動是有目標的,你不定用神或抓錯用神,就不曉得爻動的真實方向所指,自然就無從抓住卦象核心。還以上卦舉例
干支:申月 己卯日 (旬空:申酉)
乾宮:乾為天(六衝) 巽宮:風天小畜
六神 【本 卦】 【變 卦】
勾陳 �|�|�|�|�| 父母戌土 世 �|�|�|�|�| 妻財卯木
朱雀 �|�|�|�|�| 兄弟申金 �|�|�|�|�| 官鬼巳火
青龍 �|�|�|�|�| 官鬼午火 ○→ �|�| �|�| 父母未土 應
玄武 �|�|�|�|�| 父母辰土 應 �|�|�|�|�| 父母辰土
白虎 �|�|�|�|�| 妻財寅木 �|�|�|�|�| 妻財寅木
�蛇 �|�|�|�|�| 子孫子水 �|�|�|�|�| 子孫子水 世
動變組合是指動變爻(包括暗動之爻)官鬼午火與父母未土等等構成的組合。動變組合不同於日月組合的泛泛影響,它有專門的指向目標,不是用神就是世爻,假設取卦中兄弟申金為用神,午火動的目標就是為了動克用神申金;假設取妻財寅木為用神,動爻午火不再作用用神,於是轉移目標去動生世爻戌土;假若用神與世爻都是寅木,動爻午火不能直接作用世用了,於是午火回歸其沖合的自然屬性,去衝動卦中子水,欲動通過衝動子水,子水再作用世用的方式,間接性地達到影響世用旺衰的目的,當在可以直接作用世用的條件下,午火是不會去衝動子水的。動變組合在吉凶判斷層面的重要特徵,就是動爻只能選擇一個作用方向,若作用了用神就不能再作用世爻或衝動他爻,所以掌握動變組合有個作用方向選擇次序的知識點,這在後面相關章節會論述到。
兩個影響組合的輕重作用對比:兩個整體影響因素,內因重於外因,卦機在於變動,動爻往往預兆着所預測事情的吉凶趨勢與方向,所以在一般的多數情況下,“動變組合”是一卦吉凶判斷的主導因素,也就是日常所說的動必有因。而“日月組合”在一般情況下不是左右吉凶方向的主導力量,也無法對卦中動爻显示的趨勢方向造成本質影響,通常動變是一卦吉凶方向的核心信息,動而生克沖合,動化進化退,動化絕化破,動而回頭生克、動而變化出用忌之神等等,一切禍福昭示盡在其中。
所以本章開篇所提到古論中依靠日月動變的絕對量化指標對比,來判斷卦象吉凶,這是錯誤的思路。而在不存在動爻的某些靜卦里,“日月組合”則可以成為主導吉凶方向的主導因素。但是易本無端,萬事沒絕對,即使是動卦,在某些特殊的條件促使下,日月可以對某爻形成“特殊日月組合”,使受日月組合影響的爻徹底擺脫動變組合的約束力;或在特殊時效卦里,甚至是單憑日令或月令,卻可以完全改變某個爻的屬性,使之不再受動爻力量的約束,出現逢克不受克或逢生不受生的特殊卦象,從而擺脫動爻的影響與自身的運行軌跡,成為操縱一卦吉凶方向的主導與核心。在往後更深入的卷章,我會逐步將不常出現的特殊日月組合、特殊時效卦等“日月組合”力量超越“動變組合”成為卦象吉凶主導的理論逐一展開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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