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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數之佔法介紹

梅花易數之佔法介紹

    梅花易數的佔法大體分為兩種:一為物數占,一為字占。
    物數占: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數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並時數,總除六,取動爻。
    字占: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為上卦,一半為下卦,如字數不勻,即少一字為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為下卦,取“地重濁”之義。
    一字占;一字為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書則取其字畫,以左為陽畫,右為陰畫。居左者看幾數,取為上卦;居右者看幾數,取為下卦。又以一字之陰陽全畫取爻。彳、丿,此為左者;一、乙、丶,此為右者。
    二字占;二字為兩儀平分,以一字為上卦,以一字為下卦。
    三字占;三字為三才,以一字為上卦,二字為下卦。
    四字占;四字為四象,平分上下為卦。又四字以上下必數畫數,只以平仄聲音調之。平聲為一數,上聲為二數,去聲為三數,入聲為四數。
    五字占;五字為五行,以二字為上卦,三字為下卦。
    六字占;六字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為卦。
    七字占;七字為齊七政,以三字為上卦,四字為下卦。
    八字占;八字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為卦。
    九字占;九字為九疇之義,以四字為上卦,五字為下卦。
    十字占;十字為成數,平分上下為卦。
    十一字占;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聲音調之,止用字數。如字數均平,則以半為上卦,以半為下卦,又合二卦總數取爻。
    以上皆為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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