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起卦:時間佔法與物數佔法
物數占:占測可以數清的事物
【原文】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數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並時數總除六,取動爻。
【白話提要】
假如在起卦的時候,剛好看到可數的事物,就以看到的事物的數螢值直接起卦,並以此作為重卦的上卦,用當時的時辰數作為重卦的下卦。然後,將上卦的数字加時辰數除以六取動爻。
聲音占:聽到聲音的數量
【原文】
凡聞聲音,數得幾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有以聲音,如聞動物鳴叫之聲,或聞他人敲擊之聲,皆可作數起卦。
【白話提要】
如果在準備起卦的時候聽到某些聲音,那麼就用這些盧音起卦,用聲音的數量作上卦,用聽到聲音時的時辰數作下卦。例如,聽到動物的鳴叫聲或他人的敲擊聲等,都能以此來起卦。
時間佔法與物數佔法
時間佔法和物數佔法都是梅花易數中的最常用的佔法,它們的起卦原則都是“先算數,后得卦”,然後根據所得的数字取動爻和變卦,並依次占斷吉凶。
如某人生於農曆1965年十月十二日晚上8點,經查農曆1965年為乙已年為6,農曆十月為10,十二日為12,生時8點為辰時,對應数字為5。
起卦:年月日對應的数字之和:6+10+12=28,28+8餘4為震卦,下卦年月日時之和:28+5=33,33/8餘1為乾卦,動爻及變卦:33、6餘3,即本卦的3爻為變爻得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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