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綜核名實”到“玄遠之學”
“名教”雲雲,其實際的意思是因“名”而立“教”,其中包括了政治體製、人才配合以及禮樂教化等等屬於“文教”製度的內容。所謂東漢以名教治天下,即指東漢的政策、製度均是建築在儒家道德原則和人倫規範基礎上的。然而,東漢末年,名教顯然己不能夠維係人心了;根據名教標準選拔出的官吏由於名不副實,不僅不能起到管理和控製社會的功用,反而加速了社會的腐敗和崩潰。麵對這種情況,一些意欲有所作為的士大夫是頗覺痛心疾首的。王符在《潛夫論•務本篇》中指責道:“內孝悌於父母,正操行於閨門,所以烈士也。今多務交遊以結黨助,偷世竊名,以取濟渡,誇末之徒,從而尚之,此逼貞士之節而炫世俗之心者也。”漢末魏初,曹操在北方建立起政權,遂有恢複大一統帝國、取消地方分裂的意圖;他的反對名教,實在是為其打擊世家大族的政治計劃張目。《文心雕龍•論說》稱“魏之初霸,術兼名法”,道出了曹魏政權名法之治的特征。由此,在先秦時便帶有一定政治色彩的名理學得到了相當程度的發展,其現實目的是通過“綜核名實”以達到“官無廢職,位無非人”的理想政治狀況。
1.士的興起和察舉製度。早在秦始皇完成了統一大業後,原先六國中的世襲貴族便己隨之消失。按照秦始皇心目中的帝國原則,除了皇帝這一係理所當然應該世代相傳外,其餘政權結構中的人都隻是皇帝所任命的臣子,可以隨時予以罷免。這樣做的結果,等於是取消了貴族的世襲製度。不過,盡管漢初的製度、法律一切沿襲秦舊,這一原則卻自始就沒有能夠徹底實行。到了東漢末年,在執掌政權的貴族中己然無形間又形成了新的世襲階層,魏晉時將這一
階層稱作“門閥士族”或“門閥世族”。相對而言:
貶稱“庶族”。這一新興的世襲階層之所以被稱作“門閥在野的一派則,當然因為它是靠著門第來維持其社會地位的;而“世族”的稱呼,也隻是表明其具有世襲特點的社會地位。但是,“士族”雲雲,其中就頗有些深意了。從曆史上看,春秋以前,“士”隻是貴族中最低的一級,地位並不突出。戰國以後,“士”作為一個特殊階層,有了一定的獨立地位,在政治、文化等等方麵都具有相當大的活動能力,逐漸躍為了“四民”之首。由此看來,將“士族”與“門閥”聯稱,表明這種世襲“門閥”是以“士”為主體的;他們不僅是政治上的貴族而且還是文化上的貴族。從有關的史料來看,“士”或“名士”在當時的社會政治中頗具影響,享有很高的聲望:
海內希風之流,遂共相標榜,指天下名士,為之稱號。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顧”,次曰“八及”,次曰“八廚”。猶古之“八元”、“八凱”也。(《後漢書•黨錮傳》)這裏的“三君”、“八俊”、“八顧”等均為名號。門閥士族以一種相互標榜的方式,將一些具有相同德性或才情的名士歸為一類,用“君”(德才為一世所宗)、“俊”(人中英傑)之類的稱號彼此讚譽,一時間頗具顯赫的聲勢。造成門閥士族勢力強盛的原因很多。據現代史學大師錢穆先生分析,主要一點在於“士”對當時學術的壟斷:“學術授受有限,往往限於少數私家,而有所謂‘累世經學’”,既而,“經學既為入仕之條件,於是又有所謂‘累世公卿’”,“‘累世經學’與‘累世公卿’,便造成士族傳襲的勢力,積久遂成門第”(《國史大綱》上冊,第184〜185頁)。至於另一個重要原因則與兩漢的察舉製度有關。
西漢初年,朝廷為了選拔優秀的統治人才,建立起地方察舉製度。從漢高祖、漢文帝直到漢武帝,都曾先後下詔,令天下察舉傑出之士。標準主要是“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簡稱“賢良”,稍後也泛及孝子、廉吏,簡稱“孝廉”。當高祖十一年(公元196年)發布的《求賢詔》首先提出:“賢士大夫有肯從我遊者,吾能尊顯之。”並明確規定各郡守:“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勸,為之駕,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有而弗言,覺,免。”以後,漢武帝在《求茂材異等詔》中更直截了當地主張“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所以詔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東漢以至魏,地方察舉製度基本上沿襲了西漢的做法。
由於人才的選拔以鄉閭察舉為基礎,對於人物的品評、鑒識就顯得非常重要了。從《後漢書》的有關記載可以看出,當漢末之際,名士照例有一個“品題”,雖然尚未如後來的“九品中正”製那樣設有專門機構來進行辦理,但士人的品鑒實際上己由一、二人主持。以當時享有盛名的“月旦評”為例,《後漢書•許劭傳》
載:“......天下之拔士者,鹹稱許、郭。......初助與靖俱有局名,好共核論鄉黨人物,每月輒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可見,人物品評業己成為當時士人清談的一個重要話題,而總持評語的權力則集中在個別批評專家的手裏。然而,這種起自鄉閭的人物品評也有很大的流弊。正如錢穆先生指出的那樣:“地方察舉權任太守,無客觀的標準,因此易於營私。一麵是權門請托,一麵是故舊報恩。兩者遞為因果,使天下仕途,漸漸走入一個特殊階級的手裏去。”(《國史大綱》上冊,第185頁)一方麵,“賢良”、“茂才”、“至孝”、“廉吏”等等,都是當時政府為了讓地方推薦優秀人才所立的名號;另一方麵,在士大夫門第觀念的把持下,鄉閭間推選出的士子,其品行卻往往與這些稱號相反。對於這一類情況,當時王符便己加以嘲笑。稍後,晉朝方士葛洪在撰寫《抱樸子》一書時,引用了漢末的民間議論說:“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清素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抱樸子•審舉》)葛洪將這種情況統稱為“名不準實,賈不本物”(《抱樸子外篇•名實》)。
曹丕為魏王後,為了糾正這類名實不符的現象,同時也是針對當時因人士流移所帶來的鄉閭查考的困難,創立了九品中正製度。所謂“九品中正”,即是在州郡置中正,擇本地的賢而有識者主持;其識鑒、區別人物,共分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隨後供吏部選用。從政治上看,九品中正製是有利於世族的仕進製度,這當然同曹丕有意代漢為帝的用心有關,是想以此取得一大批門閥世族的擁戴。但是,另一方麵,也由此引導了時人對名理之學(形名學)的重視。稍後,曹睿又開始謀求建立一種更具體的“都官考課法”,這項工作由當時著名的形名學家劉劭承擔。值得注意的是,由劉劭撰著、對日後玄風起有重要前導作用的《人物誌》一書,便是對以往人物考核、品評中的隨機性內容所作的抽象概括。於是,具體的實際政治措施開始轉而趨入了較為抽象的名理研討;儒家的“正名”、法家的“循名責實”等等觀念都以新的形式重新引起士人的關注。不過,總體而言,正如史學家唐長孺先生分析的那樣:“初期名理學家大抵由檢察名實,特別是由考察人物以至於循名責實使人位相稱,因此與法家相近。一到稍後,便轉入了道家。”這中間有邏輯方麵的必然性。但從社會政治一麵論,“名理學本來是針對東漢名教之治而興起的。曹魏政治即與初期名家相配合,所謂名法之治。名法之治要求檢察名實,其中即包含了法家擴大君權、裁抑大族的意義。到了齊王芳時,由於君權的削弱,政治趨於寬弛,皇帝也成為虛位,於是從綜核名實轉向提倡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