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翔真的老了,水花壓得也不如以前了
遲到與罰款
時間:2012-04-28 作者: 編輯:小故事
鄧飛克接手我們分部的第一個月月尾,我做好了人為冊,送去給他簽字。沒等我回到座位上,電話響了,是鄧飛克,讓我再去他辦公室。
“請你告訴我,員工的人為為什麼有扣款?”
“先生,憑證分部劃定,員工上班遲到是要被罰款的……”
談起規章,我對答如流。
他慣常的微笑意外地不見了,一臉嚴肅地說:“員工手冊上沒有關於遲到罰款的條款,員工的條約上也沒有。”
“並不是所有劃定都在員工手冊上。”我有點無奈地說,“這是我們自己制訂的考勤治理制度,這種暫且制度再常見不外了。”
聽到這話,鄧飛克的神色變得難看起來,“不!”他提高了嗓音,“豈非總部授權分部制訂規章制度了?我在公司十幾年,沒有一家分部獲得過這樣的授權!”
“這樣的劃定還要總部授權?這豈非不是為了有用地治理公司?”
鄧飛克對我的置疑沒有興趣,他一再強調分部沒有權力宣布任何劃定,不能逾越權限。
“好吧,那您以為應該怎麼辦?這是前任總司理批準的。”
“立刻廢止,同時整理其他類似的制度!”
一個下晝沒有聞聲鄧飛克的聲音,快下班時,郵箱里傳來了他的解決方案:
員工首次遲到,由部門上主管和他談話,領會遲到緣故原由。
員工再次遲到,由分管部門的副總與他談話。
員工第三次遲到,由你與他談話,指出他的行為已經違約,給予口頭忠告。
員工第四次遲到,由分部總司理與他談話,給予最後一次矯正時機。
員工第五次遲到,示意已經無可救藥,直接到你的部門,排除勞動條約。
這個方案讓我快要昏厥了!親愛的員工們,請你們萬萬不要再遲到了,否則,若干個談話在等着你們,你們不畏懼嗎?估量你們的上司比你們還要畏懼呢!
正啼笑皆非時,鄧飛克的第二封郵件又到了:
學生的奇異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