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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與罰款

劉翔真的老了,水花壓得也不如以前了

遲到與罰款

時間:2012-04-28 作者: 編輯:小故事

  鄧飛克接手我們分部的第一個月月尾,我做好了人為冊,送去給他簽字。沒等我回到座位上,電話響了,是鄧飛克,讓我再去他辦公室。

  “請你告訴我,員工的人為為什麼有扣款?”

  “先生,憑證分部劃定,員工上班遲到是要被罰款的……”

  談起規章,我對答如流。

  他慣常的微笑意外地不見了,一臉嚴肅地說:“員工手冊上沒有關於遲到罰款的條款,員工的條約上也沒有。”

  “並不是所有劃定都在員工手冊上。”我有點無奈地說,“這是我們自己制訂的考勤治理制度,這種暫且制度再常見不外了。”

  聽到這話,鄧飛克的神色變得難看起來,“不!”他提高了嗓音,“豈非總部授權分部制訂規章制度了?我在公司十幾年,沒有一家分部獲得過這樣的授權!”

  “這樣的劃定還要總部授權?這豈非不是為了有用地治理公司?”

  鄧飛克對我的置疑沒有興趣,他一再強調分部沒有權力宣布任何劃定,不能逾越權限。

  “好吧,那您以為應該怎麼辦?這是前任總司理批準的。”

  “立刻廢止,同時整理其他類似的制度!”

  一個下晝沒有聞聲鄧飛克的聲音,快下班時,郵箱里傳來了他的解決方案:

  員工首次遲到,由部門上主管和他談話,領會遲到緣故原由。

  員工再次遲到,由分管部門的副總與他談話。

  員工第三次遲到,由你與他談話,指出他的行為已經違約,給予口頭忠告。

  員工第四次遲到,由分部總司理與他談話,給予最後一次矯正時機。

  員工第五次遲到,示意已經無可救藥,直接到你的部門,排除勞動條約。

  這個方案讓我快要昏厥了!親愛的員工們,請你們萬萬不要再遲到了,否則,若干個談話在等着你們,你們不畏懼嗎?估量你們的上司比你們還要畏懼呢!

  正啼笑皆非時,鄧飛克的第二封郵件又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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