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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某某的初戀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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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某某的初戀情人

時間:2012-02-27 作者:admin 編輯:小故事

  遺忘了初戀,忘不了秋香。
  
  你16歲和26歲時,閑暇時間想念的人,是不是統一個? 我16歲時,有個女孩子,陪我一起想念我想念的人。
  16歲,我讀高一,學習成就中上,受多數先生和同硯的喜歡,心裏有喜歡的男生。我將喜歡放在心底,由於我知道有許多比這個主要得多的事。好比一定要把書讀好,考試成就不能太爛。
  然則喜歡在心裏放久了,會像水一樣,從小溪釀成小河,從冷水釀成滾水,然後最先想要找人一起分享。與其說是分享,不如說是分管。由於偷偷喜歡一個男生,對高一的我來說,照樣一個甜蜜的肩負。
  我將所有的感受,告訴秋香。由於她可靠,隱秘在她那裡就是隱秘。我們由於有了配合的隱秘而加倍親近,相互聽寫單詞,一起準備考試,各自擁有對方送的小禮物,相約買相同名目的發卡,記得對方的生日。
  有一天,誰人男孩子突然失去了蹤影。我以“純同硯”的名義所能探問到的關於他的新聞止於他轉學了,去了另一個都會,詳細地址不知道。
  這份戀愛在還只有兩個女孩子知道的時刻,就夭折了。我的初戀竣事了。我失蹤了三個月,整個秋天都像樹上的恭弘=叶 恭弘子一樣,失去了水分,無精打采,萎靡不振。除了秋香,沒有任何人知道緣故原由。
  然後冬天來了,下了第一場雪。同硯們開心極了,整個操場都是尖叫的學生,堆着雪人,打着雪仗。有人卻在雪白的雪地里感受失戀。
  秋香說:“喂,過來,我教你怎麼找到他。”我眼前一亮。可是她的方式叫我吐血。
  “尋人:廖某某,男,1982年9月29日生,譚某某的初戀情人。”她在雪地上寫下這行字。
  我尖叫着撲上去,趕快拿雪將這行字蓋住。她拍拍手:“可以啦。雪會蒸發,蒸發的水汽會四處飛揚,飛到他的眼前,他看到字,就知道你要找他啦。”
  我今年26歲,中央10年,我再也沒有見過秋香同硯在雪地上給我寫尋人啟事要找的男生。
  我已經遺忘他的樣子,記不起他的聲音。
  可是,我從來沒有遺忘過誰人在雪地上寫下那行字的女孩子,就像我忘不了自己所有幼年時刻的事。
  在我們幼年的時刻,總有這樣一些女孩子,她們像先生一樣傳道授業解惑,像尊長一樣給你無私的溫溫順關愛,像小同夥一樣在你旁邊扮鬼臉裝可愛逗你開心。


    一個點頭,一次微笑,一聲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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