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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他是為了愛

媽媽,我曾經恨過你

認他是為了愛

時間:2012-03-27 作者: 編輯:小故事

  少年時讀《史記》,最愛“刺客列傳”里聶政刺韓相的故事。
  聶政刺殺了韓相之後,為了怕牽連姐姐,而用刀剝下自己的臉皮,挖出眼睛,再切腹而死。韓王認不出刺客是誰,把聶政的遺體放到大街上,懸賞千金,給說出刺客名字的人。聶政的姐姐聶榮,居然跑去認屍,說:“我怎麼能由於怕死,而潛匿了我弟弟的英名?”接着在哀嚎中自殺在弟弟的身邊。
  那段故事,我讀了許多遍,每次都想:“何等笨的姐姐,你弟弟為了珍愛你,死得何等慘,你居然自己還去送死。”然則三十多年已往,今天我重讀“聶政”卻有了另一種感想———
  
  他是我孫子,雖然一再跌跤
  
  去年冬天,陪女兒去加入溜冰賽。我旁邊站了一位老先生,看我為女兒拍手,也摘下手套,捧個場,一邊說:“下一個就是我孫子了,他溜得好極了,你一定要看。”
  果真,我女兒才下場,就上來一個又瘦又小的男生,投桃報李,我也狠狠地拍手。
  “他看起來瘦,然則很結實。”老先生說,“瘦,

不會做人的驚人人緣

稀奇適合溜冰。”
  音樂轉為快節奏,小男孩拚命追拍子,愈追愈糟,又連摔兩跤。終於竣事了,小男孩遠遠看了看祖父,再低着頭,由另一邊退場。
  老先生像觸了電一樣平常站起來,彎身抱起一堆厚厚的衣服,一邊往外走,一邊對我點了頷首:“他很棒,不是嗎?他是我的孫子。”
  
  這是我爹地,親情溫暖人心
  
  讀尚多明尼克·鮑比寫的“潛水鐘與蝴蝶”。
  原本意氣風發的Elle雜誌總編輯,從他新女友的身邊醒來,先去試他的新車,再準備到前妻那兒接孩子度周末;然則就在孩子要上車的時刻,他突然中風。
  二十個星期當中,鮑比瘦了三十公斤;他的右耳聽不到,右眼由於壞死,而被縫起來。他惟一能轉動的是頸項,惟一能相同的方式是眨左眼。他靠人餵食、洗濯、翻身、包尿布,蜷縮在輪椅上,犹如一個怪物。
  然則,當他前妻推着他,帶着兩個孩子到“海灘俱樂部”的時刻,十歲的兒子拿着紙幣,一邊走,一邊幫他擦嘴裏流出的口水;八歲的女兒,則只要人人一起放慢腳步,就過來,把父親的頭抱在她臂彎里,親吻着說:“這是我爹地,這是我爹地。”
  認他,是何等偉大的愛。


    盛在剩飯里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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