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學森的偉大隻欠一個道歉
魯迅的悅目與好玩
今天我來試着以一種私人的方式,談論魯迅先生。
第一,我喜歡看他的照片,他的樣子,我以為魯迅先生長得真悅目。
老先生的這張臉異常不買賬,又異常無所謂;異常酷,又異常慈悲。看上去一臉的清苦、樸直、坦然,骨子里卻透着風騷與俏皮……可是他攝影片似乎不做什麼神色,就那麼對着鏡頭,意思是說:怎麼樣!我就是這樣!
法國人擺得出司湯達、巴爾扎克的好樣子;英國人擺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樣子;德國人擺得出歌德、席勒的好樣子;俄國人擺得出托爾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好樣子;20世紀的印度另有個泰戈爾,也是好樣子———現代中國呢,人人想想看,除了魯迅先生,哪一張臉擺出去,要比他更有分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徵性,更有歷史性?
而且魯迅先生非得那麼矮小,那麼消瘦,穿件長衫,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站在那裡。他要是長得跟蕭伯納一樣平常高峻,像巴爾扎克那麼壯碩,即是致命的錯誤。可他要是也留着於右任那樣的長鬍子,或者像沈鈞儒那樣光腦殼,古風倒是有古風,事實照樣不像他。他長得異常像他自己,異常地“五四”,異常地“中國”,又實在異常漂亮……
在最高意義上,一小我私人的相貌,即是他的人。
我喜歡魯迅的第二個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70年來,崇敬魯迅的人說他是位鬥士、勇士、先驅、導師、革命家,說他是氣忿猛烈、疾惡如仇、“沒有半點媚骨”的人;厭惡魯迅的人,則說他是心胸狹窄、不知寬容、睚眥必報、有失溫柔敦樸的人。總之,綜合正反兩面的印象與評價,都一定魯迅是個很兇、很嚴肅、不通人情的人。
現在我這樣子單挑個所謂“好玩”的說法來說魯迅,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我不外是在眾人的話語裂縫中,撿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為“好玩”的魯迅圖像。
隨便舉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蕭和“看蕭的人們”》中,紀錄內山完造那裡通知魯迅說,蕭伯納到了上海了,正在孫夫人即宋慶齡家裡用飯,問他願不願意去見見。魯迅於是寫道: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罷。
什麼意思呢———魯迅知道蕭是大人物,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見,或趕快去見;看得很重,或故意看輕,都沒需要,都不適當、不大方。實在魯迅是想要見見的,又實在“特意征采着要去見一見的意思,倒也沒有”。現在人家來了,約請也來了,那麼: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罷。
這意思很深,也很淺,很率性,也很得體,他那時那麼想了一想,事後這麼寫了一筆,很輕,很隨便,用了點心思,又看不出怎樣專心思,然而有這麼一筆在———厥後便寫他去了,居然坐在那裡看蕭和眾人用飯,看蕭怎樣不熟練地使筷子夾菜———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很不起眼的兩句話,年輕時讀到,不注重,中年後讀到,我心裏笑起來。
在回憶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對照地能夠掌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面。近年的出書物,麋集出現了相對真實的魯迅,看下來,魯迅簡直隨時隨地對身邊人、身邊事在那裡開頑笑。那年他送書給剛娶親的川島,就在封面上題詞道: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匯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死板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那種親昵、仁厚、頑皮與自滿!一個智力與感受力過剩的人,也許才會這樣隨時隨地講“戲話”。
我所謂的“好玩”是一種活躍而罕有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麼詞語界說它,它的效果,絕不只是滑稽、可笑、可喜,它的內在的氣力遠遠大於我們的想象。
(藍昌科摘自《笑談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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