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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岳飛刺字

泰戈爾的故事

誰為岳飛刺字

時間:2014-12-23 作者:未知2 編輯:小故事

  岳飛(1103~1142年)字鵬舉,北宋相州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菜園鎮程崗村)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戰略家、軍事家、民族英雄[1-2]。岳飛在軍事方面的才氣則被譽為宋、遼、金、西夏時期最為卓越的軍事統帥,同時又是兩宋以來最年輕的建節封侯者、連結河朔之謀的締造者。位列南宋中興四將(岳飛、韓世忠、張俊、劉光世)之首。

  南宋抗金英雄岳飛背刺“效忠報國”四字,昭示愛國心跡,向來為人稱道。然則岳飛背部的字事實是何人所刺,《宋史》沒有詳細紀錄,民間撒播有多種版本,一種說法是岳母刺字,激勵岳飛報效國家。也有人考證說,岳飛背上刺字乃是宋朝兵制使然。岳飛背上的“效忠報國”事實從何而來,歷史上仍然是一個未解之謎。

  岳飛背上刺有“效忠報國”,歷史上確有其事,很有可能源自岳母激勵兒子上戰場的意願,但不是岳母親手所刺

  《宋史·岳飛傳》有紀錄,當岳飛入獄之初,秦檜等密議讓何鑄審訊。岳飛義正詞嚴,力陳抗金戰功,愛國何罪之有?併當着何鑄面“裂裳以背示鑄,有‘效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里”。浩然正氣,令何鑄汗顏詞窮。

  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游彪以為,岳飛的母親姚氏是一個農家婦女,識字的可能性不大,以是不能能親手在岳飛背上刺上“效忠報國”四個字。但極有可能的是,他母親為了激勵他放心去戰場接觸,請人在岳飛背上刺的。

  宋代執行募兵制,為了增強對士兵的治理和控制,要求“刺字為兵”

  關於岳飛背部刺字另有一種說法,岳飛久懷報國之志,曾三次從軍抗金殺敵。他於宣和四年(1122年)19歲時第一次應募入伍,背部刺字約莫是此時所為,由於北宋末年“刺字為兵”的制度仍在貫徹執行。以是岳飛在背部刺上“效忠報國”四字明志。

  游彪教授對此提出了差其餘看法,他以為通過剖析宋代的兵制,可以推斷岳飛背上的字不是由於他投軍才刺的。

  兩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唯逐一個國家正規軍完全靠募兵的時代。漢唐和元明清都是執行徵兵制,

尉遲恭殺馬

所謂徵兵就是一種兵役,只要是國家的公民,都要被強行服兵役。

  兩宋的募兵制則是國家從老國民中招募士兵,國家出錢雇傭他們。以是宋代的軍隊都是國家花錢養的雇傭兵,職員泉源對照龐大,遊民、饑民和犯過法的人都可以應募入伍,這就加大了治理的難度。

  從宋太祖趙匡胤最先,為了增強對軍隊的治理和控制,“刺字為兵”就成為了一種規範運作的制度,只要是應募入伍的士兵,都要刺字作為符號。趙匡胤以為應該把兵和民脫離,兵民脫離控制,有利於國家的穩固,有利於天子的統治。南宋人牛弁《曲洧舊聞》也說:“藝祖(即宋太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無賴不逞之人,刺字以為兵。”據古書零星紀錄,一樣平常是取“松煙墨”,入管針(類似於管狀針頭)畫字於身,直刺肌膚,塗以藥酒即成。

  岳飛刺字的內容和部位都不相符宋代士兵刺字的劃定

  宋代有兩種軍隊需要刺字,一種是禁軍,就是國家的作戰軍隊;一種是廂軍,相當於現在的工程兵,國家的大型公共工程,好比修橋補路等,都是由廂軍來完成。禁軍和廂軍都有各自牢靠的番號,為了便於識別和治理,士兵刺字的內容基本上都是各自所屬軍隊的番號,不會是其他的內容。這樣使得士兵不能為所欲為地流勸和逃跑。

  另有牢城兵,好比說水滸傳內里的林沖。他犯罪之後被發配到滄州投軍,這種兵是帶有徭役性子的,也會刺上諸如牢城第幾指揮之類的符號。

  以是游彪教授說,從岳飛背部刺字的內容——“效忠報國”來剖析,不能能是他應募投軍的時刻刺上去的。而且刺字的部位也不相符宋代的劃定,宋代給士兵刺字叫做黥面,最最先刺在臉上,人為地把士兵和社會通俗階級脫離,這對士兵是一種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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