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飲食禁忌
伊斯兰教在飲食方面的禁忌限於如下4種東西:自死物、溢流的血、豬肉和“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古蘭經》除了在肉食方面提出了禁忌要求之外,它還要求穆斯林禁止飲酒、賭博、求籤等等。
伊斯兰教嚴禁吃自死物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自死之物一般是由於傷病中毒、衰老等原因而致死的,食后對人的健康不利;二是因為動物不宰自死者,血未去,血液中往往殘存有害物質,對人體不利。但是,在所有的自死物中,魚類是例外的。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好心人誤以為凡是牛羊肉和雞肉,穆斯林都是可以吃的。殊不知,伊斯兰教禁食之物中還包括不以安拉名義宰殺的任何可食動物。伊斯兰教認為,安拉是萬物的創造者,是生命的賦予者和掌握者。因此,要求穆斯林在宰殺牛、羊、雞等可食動物時,誦“以安拉之名”表示結束該動物的生命是奉安拉的名義進行的,不是出於仇恨該動物,也不是由於它弱小可欺。這樣宰殺的動物,其肉是合法可食的,是清潔的。
伊斯兰教禁食血液的原因:動物的血液乃是“嗜欲之性”,也是污穢的物質,所以不可食用。
伊斯兰教之所以嚴禁信徒食用豬肉,是出於“重視人的性靈純潔和身體安全”。《古蘭經》說,豬肉是不潔的,這裏的“不潔”不單是指衛生,更重要的是指宗教意義上的不純潔。穆斯林從宗教的、倫理的、審美的、衛生的角度,認為豬肉是不幹凈的。然而,很多非穆斯林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認為豬肉是乾淨的、可食的。在這種情況下,過多的解釋和辯論,都是無濟於事的,只能各行其是,各得其所,互相尊重,互不傷害。
除了《古蘭經》提出的4種肉類外,聖訓中還規定了一些不可以食用的動物,主要包括猛禽猛獸和不反芻的畜類。
伊斯兰教在肉食方面作出如上規定的同時,對植物性的食物沒有任何禁忌。但是伊斯兰教嚴禁飲酒,也禁止飲用一切與酒有關的致醉物品。所以,一切有危害性及能麻醉人的植物或可食植物,如葡萄、大麥、小麥等一旦轉化成能致醉的飲料,如酒一類的東西,就成為禁忌的對象。同時,伊斯兰教還禁止從事與酒有關的營生。所以一切比酒更有害於人身體的麻醉品和毒品也都在嚴禁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