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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衝突與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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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基督教從傳入中國這塊古老而神秘的土地開始,就經歷了與中國固有儒家文化及佛教文化的衝突與融合的風雨飄搖的過程。在衝突中實現融合,在融合中產生衝突。一方面,基督教不斷改鑄自己,逐漸適應環境;另一方面,中國知識分子和民眾也漸漸習慣了這個外來“尤物”。在這一過程中,基督教和中國民眾都付出極大的代價。但終於,基督教在中國得以延續和發展,今天已成為中國宗教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且逐漸融合進中國文化之中。

  原有的三教九流的格局被打破。今天,中國宗教信仰可以說是“五教至尊,弘化世界”了。佛教的“慈悲”、儒學的“忠恕”、道教的“自然”、基督教的“博愛”、伊斯兰教的“清真”,直扣一般信眾的心扉。明末清初,西洋教士常以調和的方法在中國傳教。對中國之陋俗迷信,予以遷就,或加以曲解,以迎合基督教教義。對於下層社會,他們常以淺易演說宣講福音。其於上流社會,常以科學打動人心。可見,古舊中國的信仰,比起列國,何等頑強,對此我們並不感到自豪。祖先崇拜、孝思之念、設立靈堂、郊天之禮,本屬迷信。傳教士卻認為乃無害民俗。只是“五四”以後,中國人自己才將其克勝。

  基督教在西方是作為一種革命性因素而出現的。這裏所說的“革命”,乃是文化、宗教、倫理意義上的革命。它打破了羅馬帝國的家長制、父權制,掃除了民族主義壁壘和狹隘意識,確立了一神論和人人平等的博愛觀念。這種宗教傳到中國,就對中國封建大一統制度下的綱常名教構成破壞性、革命性力量。但這並不是說,傳教士曾經滿懷着“顛覆”和“革命”的動機向一個封建性王朝大膽發難。不,他們不僅不具有革命意向,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還是相當保守的。

  基督教傳教士往往一廂情願地結交封建官僚紳士,但許多官宦文人卻總是懷疑他們是社會“騷亂”的傳播者,懷疑他們腹有鱗甲,對他們表示不歡迎。利瑪竇“援儒”、“合儒”,尊崇儒家敬天祭祖的慣例,林樂知的“孔子加耶穌”的思想,某些傳教士不是面向大眾,而是走“宮廷路線”,這一切表明他們並不想觸動封建社會基石的一絲一毫,不敢對傳統禮俗和信念發出稍許疑問。不過他們這樣做,的確有利於基督教在中國逐漸站穩腳跟。

  另一方面,頑固守舊的封建官紳中一些人,似乎也看到了基督教的理論與實踐確實會在不知不覺中危及封建制度的安全。儘管從法律上講,他們所捏造的傳教士“圖謀不軌”、“謀我中華”的罪名大都不能成立,但從思想與文化方面來看,他們的疑慮和驚懼也許不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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