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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南族信仰多神多教。明末之前,以信奉原始宗教為主。清初,正一派道教傳入毛南族聚居區,開始幾種宗教同時流行。以後,道教在同毛南族文化,尤其是原始宗教、文化及其他民間信仰的合流中,佔據了主要地位,形成以敬神跳神(還願)為主的所謂“武教”,以打齋送終為主的所謂“文教”,以及由兩班人馬合作的水陸道場。掌管敬神法事者,毛南人稱為“博套”,即師公;掌管送終法事者叫“先生”,即道士。第三種是專司驅鬼招神的巫師,稱為“匠暮”,其餘是降神法童、風水先生、鬼谷先生(兼占卜等)。
前三種,他們各有一套經書,如師公有唱本誦詞(巫語);道士有《開路歌》、《輓歌》及佛經;巫師有巫語集。師公的誦詞多為長短句,歌詞有三、四、五、六、七字句,極少數不等的長短句。道士的唱詞有五言句並七言句,經書的句式則長短不一。這些唱詞、經書和巫語有相當一部分屬韻文,講究格律,同毛南族的民歌民謠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它們的形式、唱曲為群眾喜聞樂聽。其書寫文字,大部分用漢字直書,一部分用假借字。
誦唱時,師公與巫師多用廣西宜州市德勝鄉漢語方言,兼用毛南語和壯語;道士用廣西柳州普通話,唱詞用毛南話。近百萬字的唱詞、經文及巫語,不只含有大量的宗教資料,傳統的韻文與散文作品,而且保存了許多民俗、歷史並語言文字方面的材料,文化內涵十分豐富。
1941年,基督教開始在一些鄉村建立教堂或傳教點,至今先後有200餘名教徒,活動不甚正常。另外有極少數人於陰曆每月的初一、十五日焚香跪拜觀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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