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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薩滿教教義與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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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滿教是在原始信仰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民間信仰活動。流傳於中國東北到西北邊疆地區操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蒙古、突厥語族的許多民族中,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赫哲族和達斡爾族到20世紀50年代初尚保存該教的信仰。

  對這些民族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習俗等各個領域產生過重大影響。因為通古斯語稱巫師為薩滿,故得此稱謂。薩滿曾被認為有控制天氣、預言、解夢、占星以及旅行到天堂或者地獄的能力。

  認為世界上各種物類都有靈魂,自然界的變化給人們帶來的禍福,都是各種精靈、鬼魂和神靈意志的表現。

  薩滿教認為人有數個靈魂。赫哲人相信人有三個靈魂:

  1、生命之魂(斡仁)。系生命之神賦予,它同人的生命共始終,人死則永遠離開軀體而消失。

  2、思想之魂(哈尼)。為人在清醒時的思想和夢中見聞,它是暫時遠離身體和其他靈魂交遇。人死後它不消失,需請薩滿將它送入陰間,以免在世上作祟,傷害人畜。

  3、轉生之魂(法加庫)。系轉生之神所賜,人死後按其生前品行,或轉世為人,或投生動植物,婦女不育、流產,認為是她們沒有轉生之魂或該魂被攝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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