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曆法使用十二生肖記時、日、月歲外,還用1、2、3、4、5、6、7、8、9、10、自然數相輔助記時、日、月、歲,為老人祝壽:“祝120歲高壽”。
十二生肖來源,與中國遠古十二個氏族有關。用十二生肖記時、日、月、歲,一歲分12個月,一日分12個時辰,歲、月、日、時固定不變,日按十二生肖相記,循環使用。建制以“建”作日首,固定循環使用。
苗族先民還用所住房屋的相應方位與十二生肖輔助記時、日、月、歲,將一日分為夜、晨、晝、昏4個時段,與十二生肖相配記為“大門口、堂屋、左屋、屋后、右屋、屋頂”,觀測日出日落。陰曆從月圓到下一輪月圓為1個月,每月分27宿。陰曆平歲358日,閏歲387日。動月、偏月為月短日;1―10月為月長日。月長日30日,月短日29日,閏月29日。
苗族古歷不論陽曆或陰曆均在歲鼠、歲辰、歲申置閏,每4歲一閏,閏動月。苗族古歷體現了“一分為三、三位一體”的苗族生成哲學觀和“九卦”立體思維觀(即前後、左右、上下、表裡、中或東、南、西、北、中、東南、西南、西北、東北)。
苗族先民崇拜“日、月、星”,視三光為純潔之至。苗族先民認為組成宇宙萬物的原生物質為雷、龍、夔三種(意譯為水、火、氣),記為“三專”;“五行”分別依次為光、氣、水、土、石。大堯(亦稱鬼谷先生)歸順黃帝(自稱天子),大夔妹嫘祖(雷祖)嫁給黃帝為妻后,大堯為討黃帝之好改九卦為八卦(漢書稱伏羲制八卦,有誤),改一分為三(陽、陰、不陽不陰)為一分為二(陽、陰),改立體思維為平面思維。
將十干支與十二生肖結合創天干、地支、六十甲子(漢書有此記載)。改27宿為28宿。將五行按平面方位及所產之物改為金、水、木、火、土(西、北、東、南、中),同時與金、水、木、火、土星、日、月相配創七曜歷。《七曜曆日》乃我國現存最早的曆書。
中國苗族古歷與古埃及曆同屬太陽曆,但比距今6200年的埃及曆還要早3800多年,每歲365日,4年一閏;不同的是古埃及曆閏年的附加日為6天,苗族古歷閏歲的附加值為1日。苗族古歷與太陽回歸年長度365。25日一致,天狗周期為1460歲,準確率高。
中國苗族古歷對遠古苗民從事農業生產(主要是水稻生產)具有巨大的指導作用,民間亦曾應用於擇吉。(詳見石啟貴的《湘西苗族實地考察報告》)。
中國苗族古歷的使用時限,上溯至少可達一萬年,下限是光緒三十三年(即公元1907年)。據《永綏直隸志》記載:“父子遞傳,以鼠牛虎馬記年月,暗與曆書合。”(清?楊瑞珍撰,同治七年刻本)清?董鴻勛撰,光緒三十三年鉛印本《古丈坪廳志》也有同樣的記載。
根據珍藏於北京博物館《乾隆六十年苗匪檔》內的原始奏摺和被捕苗族首領的“供單”以及當年參予鎮壓起義的人士編着的史書或地方誌記載:商定鳳凰、乾州、永綏、松桃四廳起義日期為乾隆六十年二月初六(農曆)。
據吳添半在“供單”中解釋說,這一日是苗年的正月初一(苗歷陰曆年),把起義日子定為這一日,取去舊還新之意。后因泄密,提前於正月十八日(農曆)起義。這是史書記載與苗族古歷有關的重大歷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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