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宅風水影響村運實例分析
涇陽縣中張鄉羅堡村羅南組,長期以來村運不興,而且禍事連連。表現最突 出的有三個方面:
1、非正常死亡和殘疾人較多。近20多年來先後有近30人非正常死亡和殘疾。其中有溺水、電擊、暴病、跳井、車禍、遇害和因其他原因或不明原因導致的殘疾(包括:瞎子、痴獃、啞巴、精神失常)等。年齡在10―50歲之間,佔全組人口的20%以上。
2、怪事多,先後十餘人出現“靈魂附體”現象,弄得人心惶惶。
3、貧窮,改革開放前窮,改革開放后依舊窮,許多家庭反而不如以前。
4、不發貴,村上在外沒有做大官發大財的。
經過反覆考察,筆者認為原因固然很多,但村上風水特別是墳地風水是個很重要的原因。墳地建於70年代,在村東北,有墳50多座。
分析:
1、墳南是學校,為離宮砂。“午砂出窮郎,亦主非命亡。”一是窮,二是容易發生非正常死亡。
2、墳東為空地, 屬 水。震宮有水主凶。“甲水主貧窮,長房不興隆。”震宮全是水有三破,即家破、體破(損害健康)、財破。震主貴,震宮凶自然不發貴。
3、墳西有村為兌宮砂:“七赤砂滿現,子宮難尋見”兌七宮全是砂,墳主的後代會受到傷害。
4、墳北為空地,玄武空虛,無靠。上邊沒人,村上許多困難無人解決,據說村上為一台變壓器跑上跑下,跑了十幾年至今都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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