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做雞頭,不做鳳尾
哪個不比自己伶俐?
時間:2012-01-04 作者:我愛講故事 編輯:小故事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兩年前,在我國東北某市,發生了一起偷竊案:某高 檔闤闠被盜,其中有8塊金錶,每塊價值8萬餘元。
就在案子尚未偵破時,外地的一位商人到此地進貨, 隨身攜帶了近10萬元巨款。早晨下飛機住到旅店后,他先去解決了珍貴物品保留手續,將錢存進了旅店的保險櫃,今後,稍事休整,他出門去吃早點。
早點的攤上,他聽旁邊的人在談偷竊案,說被偷了幾塊金錶,案子尚末偵破等等。吃完飯出去做事,不時聽到 身邊有人在提及金錶,但他也沒當回事。
中午用飯時,鄰桌又有人在說金錶的事,說是聽說某人用4萬塊錢買了兩塊,倒手就賣了7萬,還說要是這事 碰着自己身上,該有多好。商人聽了不禁一樂:哪會有這麼好的事。
等到吃晚飯時,金錶的話題又在耳邊響起,
眾說紛紜,紛歧而是。及到吃完飯當他一人回到旅店后,就有人神秘地打來電話,說知道他是外地到此做大生意的有錢人,願不願意買兩塊金錶帶走,內陸欠好脫手等等,並說表的質量可以到四周的珠寶店檢測。商人終於動了心,這比自己這趟正經生意賺得還要多啊!於是他准許面談,最終以9萬元買下了聽說是被盜8塊金錶中的3塊。錢是這樣來的,也是這樣走的
第二天他以為事情有些紕謬,再拿出金錶請人磨練,價值也就三干余元。
當騙子們落網后,商人才知道,從他一到旅店存錢, 騙子們就注重上了他,然後這一整天他聽到的所有關於金錶的話題,都是專門說給他一人聽的。兩個騙子先後雇傭了十餘人來對於他,直到他掏錢買表為止,若是第一天沒有奏效,第二天尚有放置好的節目。
評語:筆者出門有幾條原則,一則不看熱鬧,謹防自己全神貫注看熱鬧時成為小偷照顧的工具; 二則不要想着占廉價發意外之財,能把自己包里的錢看好就不錯了,還想占人家廉價,哪個不比自己伶俐?
邏輯做事才能符合自然規律